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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澳海巡队查获渔民捕捉海豚 数量上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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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二日电)海巡署苏澳海巡队今天在宜兰南方澳渔港,查获当地籍渔船“新同泉68号”涉嫌捕捉国际保育类海豚,数量超过一万公斤以上。“新”船船长刘国清供称,这些海豚是自己上钩死亡,为避免浪费才将它们运回渔港充作渔饵。

“新”船今天上午载运一大批渔货准备在南方澳渔港卸货时,由于都用饲料袋包装,同时由一名邱姓男子以货车企图载走,引人注意。经海巡人员前往查看时,发现有上百只海豚的头尾都被支解,并与鲨鱼肉混在一起;这些保育类海豚其中有一半是瓶鼻海豚。

海巡人员随后立即将刘国清、邱姓男子与两名菲律宾籍渔工,带回苏澳海巡队侦讯,并派员将船内其他一块块被肢解的海豚搬上岸边清点。

刘国清表示,日前出海前往日本北海道附近的公海捕捉鲨鱼时,这些海豚自己入网中钩死亡,为避免放流浪费才将它们捞上船,准备以后充当渔饵使用。

苏澳海巡队表示,经侦查这些海豚身上都有被标枪刺伤的痕迹,初步认为刘国清的供词不足采信,全案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将相关涉案人员移送检方进一步侦讯。这起案件也是近年来苏澳地区查获最大宗的违法海豚捕捞案;由于数量庞大,海巡人员直到晚间十时左右仍在清点搬运中。

海巡署表示,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非法猎捕、宰杀保育类海豚可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并科新台币二十万到一百万的罚金,呼吁渔民不要以身试法。

“新同泉68号”今年三月还因为渔具飘流超过台日暂定执法线,遭日本扣押,最后以日币四百一十万七千元交保,人船才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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