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偷拍藝人更衣逾80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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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至今收到偷拍藝人更衣投訴逾800宗,多個團體到影視處抗議,要求當局加強執法,下令淫褻的刊物停刊。
影視處至今收到812宗,投訴《壹本便利》刊登偷拍女藝人換衫照片,影視處行政主任傅磊表示,處方已將該本雜誌送往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審查。

10多名婦女權益聯盟的代表,到影視處遞交投訴信,強烈譴責有周刊刊登偷拍女藝人更衣照片,是嚴重侵犯女性私隱,損害女性尊嚴,譴責週刊做法不道德。團體表示,有關雜誌在過去半年,曾經多次被投訴刊登淫褻及不雅照片,今次是變本加厲,挑戰香港法律,有關照片嚴重侵犯當事人的私隱,亦侮辱了當事人,行為令人髮指。建議當局修改法例,加重罰則,甚至可以勒令一再違規的傳媒停刊,他們甚至要求檢討法例,因法例是由1980年代沿用到今天,要檢討是否到今天仍然適合。

她們又為一個女公仔,加添外套,然後交給影視處,希望傳媒尊重女性地位,不要以暴露女性身體的照片去吸引讀者。

照片形同性侵犯

約20名工聯會代表到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請願,批評有雜誌偷拍並刊登女星更衣的照片,認為是形同性侵犯,雜誌需要向受害人公開道歉,又擔心事件會誤導青少年,助長歪風。代表又要求當局從速調查及懲處,並建議加快檢定刊物的流程。並要求當局調查事件並檢討法例,將蓄意侵犯私隱的行為刑事化。

淫褻物品刑罰過輕

立法會議員鄭家富表示,目前主要由專業人士出任審裁員,但評級有時與大眾普遍看法有差距。鄭家富建議,對於報刊刊登淫褻及不雅的照片,應參照陪審員制度,由一般市民出任淫褻物品審裁員,全面反映社會大眾的看法。

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張民炳昨日上午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雜誌一旦被裁定刊登淫褻物品,罰款數萬元,重犯的刑罰也不夠阻嚇力,判決與最高刑罰相距甚遠。他關注法庭對淫褻物品的裁決,刑罰過輕。張民炳強調,審裁員評級時,並不會因循參照指引,也會考慮物品意識。擔任審裁員超過12年的張民炳又表示,近年送交的刊物有增加。◇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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