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醫生幫人墮胎被判有罪引各界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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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簡丹編譯報道)悉尼一名醫生由於幫人墮胎8月23日被判有罪,引發各界爭論,醫療界提出要修改有關法律來保護做墮胎(流產)的醫生及病人,紐省及維省朝野均反對修改現有法律。

據澳新社報道,醫生蘇德(Suman Sood)在2002年5月違法開給一位20歲年輕婦女墮胎藥品,導致其5個月大的胎兒墮下5小時後死亡。8月23日蘇德在紐省最高法庭因兩項指控被判決有罪,每項指控可判高達10年的監禁。

據悉,紐省和維省的法律禁止墮胎,但如果醫生認為有必要墮胎以保護婦女的生命,或身體以及精神的健康時,法庭可免除對醫生的處罰。如何把握是否有必要墮胎就成了爭論焦點。案件促使醫療界提出要求修改有關的法律來保護做墮胎(流產)的醫生及病人,使其免受指控的威脅。

澳大利亞醫學學會的產科婦科醫學發言人佩施(Andrew Pesce)表示墮胎法不夠詳細。「我認為醫生應該有職業道德,以治病救人來為婦女提供醫療服務。當他們在這樣做時他們不應該有可能會被判罪的感覺」, 佩施博士說。

不過,紐省醫學協會(NSW Medical Board CEO)迪克斯(Andrew Dix)稱該協會在先前已對蘇德進行了調查。迪克斯說:「在2002年本協會就宣佈暫停蘇德行醫,然而紐省最高法庭卻不幸地取消了這條宣佈。」他拒絕解釋為什麼蘇德被暫停行醫,但他聲明紐省醫學協會將會對蘇德的判決進行複查。「目前,我們正在複查23日宣佈的判決,尋找能保護公眾的方法,」迪克斯說。

澳洲反墮胎組織婦女論壇在24日表示,他們同意判蘇德有罪。在他們發表的聲明中稱「這名醫生以後再也不允許接近另一名孕婦。」

紐省省長伊曼(Morris Iemma)24日聲稱,他認為不需要修改現在流產法。「我個人的看法及我的公共事務政策的觀點,現時期的法律是為了安全及合法的墮胎,是為了適當的保護而立的法,」伊曼對記者說。他表示,他不同意醫療界所謂現在的法律不夠清楚之說。

維省省長布萊克斯(Steve Bracks)聲稱維省現在的墮胎法是清楚的,沒有必要進行修改。「我們相信現在的政權制度是正確的,」 布萊克斯對記者說。

紐省反對黨領袖戴伯南(Peter Debnam)質問,蘇德至少有5次受到醫療界的調查,為什麼還允許蘇德繼續行醫,而且他也不同意對這一法律作任何修改。「我認為每個人都對這項立法感覺滿意,」 戴伯南說。戴伯南表示自1995年以來,紐省醫學協會對有關方面進行了至少5次調查, 然而允許蘇德繼續行醫是不可思議的事。

蘇德已被批准保釋,法官辛普森(Carolyn Simpson)將在9月15日宣判。(大紀元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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