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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訂重法遏止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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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三十日電)國立嘉義大學資訊工程系副教授章定遠今天說,要防制詐欺行為,必須加重刑法罪則,否則非常業詐欺犯最高判五年的現行法只是治標不治本。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鄭善印也認為,仿效日本以更嚴格法律解決詐欺行為,不失為台灣可走的一條路。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治安總體檢公聽會系列一:詐欺篇」,邀請政府官員、專家學者及徵信業者討論研究。章定遠與鄭善印與會發言時作以上表示。

章定遠認為,刑法對非常業詐欺犯最高不過判五年,已經六十年沒修法,「治標不治本」。防詐欺的任何防堵都會以鄰為壑,例如把自動櫃員機轉帳金額不斷降低,或是其他不便民的措施,只會讓更多中小企業離台灣而去。台灣的法令太落後,政府應比照先進國家修法,才能遏止詐欺行為。

他呼籲,法務部應儘速修法,讓刑法修訂小組發揮效用。

鄭善印建議,國民黨團可以把治安定義訂廣一點,就不致落入與政府爭論「治安滿意度數字」的困境。他認為,日本解決詐欺行為的方式是把法律訂得更嚴格,例如申請銀行帳戶及行動電話號碼,都必須載明申請人姓名;一旦使用假名,就涉及觸犯刑法。

他表示,利用法律嚴格規範詐欺行為,比起把自動櫃員機可轉帳額度從新台幣十萬元降至三萬元來得有效,政府不妨從日本經驗著手思考。

國民黨團書記長蔡錦隆說,黨團支持學者看法,但行政部門可用行政命令做到的事,不能全部都送立法院,「行政怠惰、卻把責任推給在野黨」。政府應思考哪些現在就能做、哪些是必須交立法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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