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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第三招待所木淑館並無公私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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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彥瑜新竹市七日電)國立交通大學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前校長張俊彥以講座金捐建第三招待所「木淑館」,而木淑館的命名是緣自「風木思親,淑世淑人,十年植木,百年淑人」,用意至佳,並無公私不分的情事。

交大表示,張俊彥於一九九八年接任校長前,即在兩家企業擔任顧問,校長任內仍兼任十一家企業顧問,包括聯華電子、東元公司等。這些經費均全數進入校務基金支用,也包括交大多位講座教授金的支付等。張俊彥歷年來的講座也是循此模式辦理,並將講座金捐建木淑館。

交大指出,校內館舍大多以興建年代的先後次序命名,如工一館、工二館、科一館、科二、管一館、管二館等,此外學生宿舍以及招待所的命名也以此為常態。

交大說,館舍另行命名者應屬個案,例如博愛校區的「竹銘館」為紀念首任校長凌鴻勛,教職員單身宿舍「群賢樓」應係興建完工後由當時的校長命名,以捐款者或企業單位命名者計有「浩然」圖書館、「交映樓」、「田家炳光電大樓」以及「木淑館」等。

交大指出,依據「交大校務基金回饋辦法」,捐款新台幣五千萬元者可以為館舍命名,但所指館舍係針對大型館舍而言,對小型館舍並無明確規範。

不過,交大也指出,「璞玉計畫捐款感謝辦法」明訂定捐款一千萬元以上者可為「新校區」教學大樓命名;捐款二千五百萬元以上者可為「新校區」大型館舍命名。捐款一定數額者固可為館舍命名,但並非每一棟館舍的命名均緣自校友、企業或社會人士的捐款,若無外界捐助興建經費時,新建館舍則依慣例或由機關首長命名。

交大指出,就捐款比例而言,「浩然」圖書館的興建期間,大陸工程公司捐贈五千萬元,佔總工程經費的二十分之一,以紀念大陸工程前董事長交大校友殷之浩,上網公告招標中的「田家炳光電大樓」因田家炳捐贈五千萬元而命名,捐贈比例佔總工程經費六分之一。張俊彥捐款二千五百萬元興建木淑館,捐款佔決標總價的二分之一,以捐款比例,請張俊彥命名並無不當。

另就行政程序而言,交大說,前年六月的校務規劃委員會決議張俊彥將捐贈歷年顧問費計二千五百萬元,並請張俊彥命名為「木淑館」。第三招待所命名為「木淑館」並非張俊彥於校長任期屆滿前匆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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