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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第三招待所木淑馆并无公私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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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彦瑜新竹市七日电)国立交通大学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前校长张俊彦以讲座金捐建第三招待所“木淑馆”,而木淑馆的命名是缘自“风木思亲,淑世淑人,十年植木,百年淑人”,用意至佳,并无公私不分的情事。

交大表示,张俊彦于一九九八年接任校长前,即在两家企业担任顾问,校长任内仍兼任十一家企业顾问,包括联华电子、东元公司等。这些经费均全数进入校务基金支用,也包括交大多位讲座教授金的支付等。张俊彦历年来的讲座也是循此模式办理,并将讲座金捐建木淑馆。

交大指出,校内馆舍大多以兴建年代的先后次序命名,如工一馆、工二馆、科一馆、科二、管一馆、管二馆等,此外学生宿舍以及招待所的命名也以此为常态。

交大说,馆舍另行命名者应属个案,例如博爱校区的“竹铭馆”为纪念首任校长凌鸿勋,教职员单身宿舍“群贤楼”应系兴建完工后由当时的校长命名,以捐款者或企业单位命名者计有“浩然”图书馆、“交映楼”、“田家炳光电大楼”以及“木淑馆”等。

交大指出,依据“交大校务基金回馈办法”,捐款新台币五千万元者可以为馆舍命名,但所指馆舍系针对大型馆舍而言,对小型馆舍并无明确规范。

不过,交大也指出,“璞玉计划捐款感谢办法”明订定捐款一千万元以上者可为“新校区”教学大楼命名;捐款二千五百万元以上者可为“新校区”大型馆舍命名。捐款一定数额者固可为馆舍命名,但并非每一栋馆舍的命名均缘自校友、企业或社会人士的捐款,若无外界捐助兴建经费时,新建馆舍则依惯例或由机关首长命名。

交大指出,就捐款比例而言,“浩然”图书馆的兴建期间,大陆工程公司捐赠五千万元,占总工程经费的二十分之一,以纪念大陆工程前董事长交大校友殷之浩,上网公告招标中的“田家炳光电大楼”因田家炳捐赠五千万元而命名,捐赠比例占总工程经费六分之一。张俊彦捐款二千五百万元兴建木淑馆,捐款占决标总价的二分之一,以捐款比例,请张俊彦命名并无不当。

另就行政程序而言,交大说,前年六月的校务规划委员会决议张俊彦将捐赠历年顾问费计二千五百万元,并请张俊彦命名为“木淑馆”。第三招待所命名为“木淑馆”并非张俊彦于校长任期届满前匆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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