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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出氣!鐵錘打爆路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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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江志雄/蘇澳報導〕惡夜狂徒,胡亂逞凶!

連續2晚攻擊路人

宜蘭縣蘇澳鎮陳維浩等3名男子,涉嫌連續2晚分持鐵鎚、鐵棍攻擊無辜路人,造成3人輕重傷,其中1名被害人頭骨遭鐵鎚敲破,一度命危,另1名13歲國中生遭鐵棍重擊雙眼可能失明,3嫌昨日凌晨被捕時還神情自若,犯案動機竟只是「心情不好、打人出氣」。

9日晚間9點30分,13歲的曾姓國中生騎著單車正要回家,經過蘇澳鎮志成路時,突然被3名男子持鐵棍敲打後腦,倒地後還被打到頭破血流,警方據報趕到,嫌犯已不見蹤影。

遭毆國中生恐失明

這名少年與凶嫌素昧平生,卻莫名其妙被打斷6顆門牙,鼻樑、眼窩嚴重骨折,轉送林口長庚急救,雙眼有失明之虞。

10日晚上9點多,類似的慘劇又發生,林姓、鄭姓2名年輕人在蘇澳火車站前聊天,3名男子突然趨前挑釁,問了一句:「看啥?」隨即拿出鐵棍、鐵鎚朝2人重擊。

林姓被害人閃避不及,被打得遍體鱗傷,頭部受重創,倒地不起;鄭姓被害人逃進火車站附近商家避難,歹徒卻尾隨到店家內痛打,他縮在店內角落,還是被打得傷痕累累。

另1人左側頭骨骨折

林姓被害人左側頭骨骨折,有腦震盪現象,送到羅東博愛醫院時一度傳出命危,昨天病情略轉趨穩定,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他同樣不認識凶嫌,如今卻在鬼門關前徘徊。

警方調閱周邊商家監視錄影帶畫面,昨天凌晨逮捕18歲的陳維浩、張漢忠與27歲陳姓男子,3名嫌犯坦承這2起隨機攻擊案件,都是他們幹的。

警方調查,3嫌犯都出身單親家庭,陳維浩與張漢忠前科累累,少年時期是蘇澳警分局列管對象,另名陳姓男子持有輕度精神障礙手冊。

竟稱分手心情差

陳維浩供稱,他剛和女友分手,心情低落,找張漢忠及陳姓友人喝酒,酒後「意猶未盡」,便相約出外找出氣筒,原本只是「打人出氣」,想不到會釀成大禍,警方訊後依殺人未遂、重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鬧區也逞凶 居民顫:哪裡安全?

〔記者江志雄/蘇澳報導〕「連在鬧區都敢公然行凶,還有哪裡是安全的地方?」

居民痛斥無法無天

蘇澳鎮發生無辜路人被攻擊成傷,引來地方人士議論紛紛,當地居民說「實在太恐怖了」,痛斥歹徒無法無天。

李姓鎮民說,2處案發地點都位在市區,志成路在鎮公所附近,火車站是全鎮的鬧區中心點,晚間9點多,街上人車熙來攘往,嫌犯竟肆無忌憚,持凶器傷人,已到了為所欲為的地步。

火車站附近居民說,入夜之後車站附近常有青少年遊蕩,酒後還會亂砸酒瓶,住戶避之唯恐不及,現在竟然主動攻擊路人,有些婦女甚至嚇得入夜後都不敢出門。

當地居民想不出什麼好辦法解除恐懼,希望警方增加巡邏次數,起碼讓有心犯罪者看到警察,會收斂一些。

曾自導自演遭搶

至於隨機攻擊路人的嫌犯陳維浩、張漢忠,6月才剛滿18歲,今年初曾捲入檳榔攤自導自演強盜案,當時也是為了「出氣」,地點也是在蘇澳火車站附近。

2月間,張漢忠的女友原在該店上班,卻被炒魷魚,張嫌對此懷恨在心,之後,陳維浩得知此事,同意要幫忙出口氣,要教訓檳榔攤老闆。

陳維浩先到這家檳榔攤當大夜班店員,上班2天後,趁獨自看店的機會,向警方謊稱遭人持槍搶走9500多元,警方抽絲剝繭,發現疑雲重重,陳嫌才坦承監守自盜,並供出同夥張漢忠。

依法論法/隨機攻擊 恐涉殺人罪

記者賴仁中、江志雄/特稿

鐵錘惡客暗夜隨機攻擊路人,讓人不寒而慄,以被告犯行,極可能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要件,觸犯最輕10年、最重死刑的殺人重罪,且還要付出至少7、8位數的高額民事賠償。

依本案情節論斷,被告似無直接故意殺人犯意,但他們持足可致人於死的鐵錘,以凶狠手法攻擊路人,似符合刑法第13條「可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背本意」的「間接故意」要件,被告面臨殺人罪追訴的可能性不低。

萬一司法未來認定本案沒有殺人犯意的話,被告行為也至少構成重傷害罪,刑度為最輕5年、最重12年。

民事部分,涉案被告可說「麻煩大了」,未來一旦真的發生被害人死亡、癱瘓或失明等情形,都不是小錢能解決。

先不論人命關天,僅參考駕車撞人成癱案件,動不動就賠數百、上千萬元的情況,可說不勝枚舉。台南市4名青少年把1名少年打到左眼接近失明,一賠就是近400萬元,KTV客人酒後把1名科技公司網路工程師右眼打到嚴重受損,法院判賠640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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