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樹慶:中國民主黨人朱虞夫先生即將獲釋

陳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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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4日訊】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的組創成員之一朱虞夫先生,以”犯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被(1999)杭刑初字第171號《刑事判決書》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刑期自1999年9月15日起至2006年9月14日止,即將獲釋回家。

朱虞夫先生是資深的民運人士,1978年即參與杭州民主牆運動。1979年參與葉航、聶敏之、毛慶祥等人編印《四.五》月刊,在王榮清和王榮躍兄弟、陳立群姐妹、吳闖(地力)、張冶達以及其他多位積極份子的加盟下,使《四.五》頓然生色而一舉成為杭州民運刊物之翹楚,由於朱虞夫先生才華出眾,曾被選舉為該月刊社的負責人,曾多次被當局被傳喚、抄家。1989年”六.四”發生時,朱虞夫聲援學運再被傳喚、抄家。

1999年因中共當局開始第二波迫害中國民主黨案,朱虞夫先生自6月19日被”監視居住”後就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同年9月15日被逮捕,11月2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刑七年,現關押於浙江省第六監獄。從家屬探望與出獄”歸正人員”傳出的消息,由於性格耿直倔強,朱虞夫先生自被羈押直到正式入獄後,曾多次被其他在押人員毆打或被惡警虐待,不堪忍受幾乎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等朱先生一出來,就可以進一步予以核實。

(1999)杭刑初字第171號《刑事判決書》將中共特權冒充國家政權——顛覆主權在民之共和政體,成了一份代表和記錄政治迫害、製造冤假錯案的重要歷史文件。我根據該《刑事判決書》之描述與認定,將朱虞夫先生入獄前參與的中國民主黨活動歸納成如下四點:

一、1998年6月25日,朱虞夫在王東海家中看到《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公開成立宣言》後,就開始投入中國民主黨的籌備工作,同月30日上午,朱虞夫按照與王有才、吳義龍、祝正明等人的商定,攜帶《宣言》印刷件在杭州市上城區房管局城南房管站秋濤南苑物業管理辦公室及杭州市采荷路與凱旋路交叉口一帶進行散發,遭到公安抓捕,並一度(1998年7月11日至1998年9月2日)被處以”監視居住”。

二、1998年9月,在毛慶祥先生的提議下,商定出版了作為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的機關刊物《在野黨》,揭露中共當局的”封建專制”、”政治獨裁”,並呼籲”聯合起來,共同參與廢止一黨專政制度的偉大事業”等 。《在野黨》雜誌在朱虞夫、毛慶祥、徐光等人最後一次被羈押前共出版了9期,並進行傳播,朱虞夫先生為該刊物撰寫發表了多篇文章。

三、1998年10月中旬,在王有才先生被監視居住期間,為了繼續發展中國民主黨組織及協調對外統一活動的需要,吳義龍、毛慶祥、朱虞夫、祝正明、李錫安、王榮清討論成立了”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備委員會常務工作組”對外公開活動。其中祝正明任負責人,吳義龍任聯絡及發言人,朱虞夫被選為秘書長。同時確定了”常務工作組”的活動原則,並於同年11月11日以”常務工作組”的名義發佈了第一號公告,宣佈”常務工作組”成立。

四、朱虞夫先生還於1998年10月至1999年四月間,先後將其撰寫的《這就是共產黨的法律》、《是主子的主權,還是人民的人權?》等大量文章通過國際互聯網進行傳播。

朱虞夫先生出獄後,要問候與看望他的朋友,可以直接找他聯繫,朱虞夫先生家:杭州市近江新村9幢1單元701室,郵編310016,電話0571-86064283。

2006年9月12日,完稿於中國杭州

摘自《自由聖火》9/13/2006(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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