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翔妻子披露程翔交給台灣資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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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日電)被中國判間諜罪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中國特派員程翔妻子劉敏儀昨天打破緘默,高調反擊法院指控。她首度披露,法院在判辭中提到程翔向台灣的中華歐亞基金會洩露的文章內容觸及「中美關係、中日關係及顏色革命」。

劉敏儀接受官方香港電台「千禧年代」節目訪問時表示,法院判決書所提到文章內容十分籠統,驟眼看來不像是機密資料。

她說,由於判辭沒有具體點出程翔文章內哪個「人名、日期或事件過程」屬「機密資料」,因此家人無從稽考。

此外,香港「明報」今天報導,程翔的辯護律師尚未正式遞交上訴書,但據知辯方將循「歐亞並非間諜組織」這方向作辯護理據,期望替程翔洗去「間諜」罪名,或改為刑罰較輕的洩露國家機密罪。

據了解,程翔家人昨天已去信香港保安局求助,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與程翔家人保持聯繫,會盡力提供一切的可行協助,但不會透露局方與家人的溝通內容。

報導引述熟悉北京政情人士透露,官方傳媒機構沒有全面披露程翔案情,除了因為案情涉及國家機密外,也存在程翔家人想上訴的因素,因此在十天上訴期結束前,官方不會再披露案情。

早前雖有報導指程翔被拘控,是因涉及披露中蘇邊境談判的細節,不過,上述消息人士強調實情並非如此,而新聞界應把程翔案與正常新聞工作區分開,因為後者採訪所得的資料,會在自己服務的機構發表,而程翔是把自己從第三者所得的「原材料」交給一個他明知是「間諜組織」的機構。

據知,程翔家人及辯護律師打算以「歐亞並非間諜組織」為辯護理據,希望能上訴推翻定罪,或改為刑罰較輕的洩露國家機密罪。劉敏儀接受「明報」訪問時說,自控方披露有關案情後,家人與朋友已不斷蒐集有關歐亞的資料,最終在歐亞的通訊錄中發現中共中央黨校及中國著名法律學者許崇德都曾參加歐亞的活動。

她相信,即使程翔當真有為歐亞寫稿及收取費用,他們都不會承認這屬「間諜行為」,最多只是洩露國家機密罪。

報導又引述程翔的代表律師何培華解釋,間諜罪與洩露國家機密罪的分野很大,前者是指被告「參加間諜組織,並接受組織代理人的任務」,是「有意圖地犯罪」,刑罰較重,有可能被判監十年或以上;後者則指被告「持有國家機密資料,因為個人過失而洩露出去」,屬「疏忽地犯罪」,刑罰約三年或以下監禁。

現時何培華拒絕透露程翔案的上訴詳情,但表示個人鼓勵程翔上訴,「既然被告在法律上有這個機會,無論有沒有希望,我都叫他一定不要放棄!」不過,他拒評上訴成功的機會,並指程翔及家人都未有與他討論保外就醫的問題,相信會待上訴有結果後,才決定如何跟進。

另外,被指向程翔提供資料的前中國社科院公共政 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陸建華被控洩露國家機密案,其妻曲 女士表示,仍未收到通知,目前可以做的就是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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