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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防蚊液 沒有查驗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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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田瑞華、胡清暉、鍾麗華、高嘉和/台北報導〕消基會昨天公布市售防蚊液抽檢結果,20件樣品中有14件(佔7成 )完全沒有衛生署或環保署查驗字號,又多宣稱「成分天然」的精油防蚊液,消基會質疑這些精油防蚊液是否真的天然且安全,應列入查驗登記、加以把關。

消基會指出,部分取得環保署許可的市售產品,如「歐護噴霧式防蚊液」,未依規定標示「不得噴在皮膚與衣物上」的警語,依規定可處3到15萬元罰鍰。

消基會另指出,部分產品也標示容易誤導消費者的字句,例如「歐護天然蘆薈防蚊液(兒童專用 )」,標示「在美國可安全噴於皮膚上」和「能呵護您家小寶貝嬌嫩的肌膚」等,應立即下架、改善標示。

環保署毒管處科長陳淑玲表示,今年7月已修改「環境用藥標示準則」,要求警告性說明必須放在明顯處,由於規定不溯及既往,因此只適用新申請的環藥;衛生署藥政處一科科長戴雪詠表示,精油防蚊液容易揮發,因此不以藥物列管,但不能宣稱「防蚊蟲叮咬」等效能。

對遭點名,美商台灣莊臣公司表示,歐護防蚊液的產品功效及安全性通過美國、加拿大等多國主管機關評估,也符合我國法規的要求,絕對確保消費者權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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