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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監院:請府說明出借珠寶身份 調查必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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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六日電)監察院財產申報處長謝育男今天表示,監察院要求說明第一夫人吳淑珍的珠寶相關資料,主要是調查財產申報人是否如實申報的一項必須程序,陳總統拒絕說明,監察院上週已行文法務部,是否可以此推定珠寶為申報人陳總統所有,以及珠寶鑑價問題。

陳總統昨天說,沒有那條法律規定,向親友借戴珠寶的部分要申報;該報的就報,不該報的就不必報。他也說,之所以不願公開,是為了保護這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對此,謝育男表示,法律不可能定得那麼細,因監院負有向申報人查詢的職責,監院要求說明第一夫人吳淑珍的珠寶相關資料,主要是一項調查程序,查證申報人是否如實申報,受查詢的機關、團體與個人也有說明的義務。

謝育男指出,如果申報人財產中的債權、債務及借用人都可以法律沒有規定,拒絕提供身份資料,那監院如何查證申報人所填資料為真?這樣將會衍生很多後遺症。

他說,監察院六月至今,已三度發函總統府,最後一次發函,監察院還特別強調會注意保密,不會讓資料曝光,但陳總統仍以出借珠寶親友不願身分曝光為由,拒絕提供資料。

謝育男表示,因為陳總統不願提供資料,無法做後續查證,監察院上週已發函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主管機關法務部,請法務部解釋可否以此推定珠寶屬陳總統所有,也將與法務部研究珠寶鑑價問題。

謝育男說,若陳總統申報不實,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可罰新台幣六萬到三十萬元,由監察委員上任後組成的廉政委員會,決定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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