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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金管會:長期健康險應有風險控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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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七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使保險公司正視長期健康保險所產生較難預評估及預測風險(如高齡化、醫療費用高漲及生物科技發展等對保險契約產生的相關風險),因此,保險公司應設計長期健康保險應考量設有「給付限額」或「保費調整機制」風險控管措施。

金管會表示,9月1日起實施保險商品審查新制,並公布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讓保險公司設計保險商品時,得以遵循。

在「人身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中,為使保險公司正視長期健康保險所產生較難預評估及預測的風險,增列保險公司設計長期健康保險應考量設有「給付限額」或「保費調整機制」風險控管措施,以確保保險公司經營安全,進而維護保戶權益。

不過,金管會指出,這項新措施是適用在今年起新送審的保險商品,至於在9月1日前經過審查通過的保險商品,可依原核可內容繼續銷售,但需在一年內調整。

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呼籲,社會大眾投保保險時應考量自身需求,慎選適合的保險商品,以為良好的生活規劃,不宜因保險公司以停售保險商品為行銷話術而匆促購買,損及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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