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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長當選無效之訴 法官:暫不宜驗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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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十二日電)代表中國國民黨參選高雄市長的黃俊英,不滿遭對手陳菊陣營誣陷涉及走路工賄選案影響選情,提起選舉無效及當選無效之訴,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黃俊英委任律師提出閱卷及驗票請求,陳菊委任律師則不同意,法官也認為,暫時不宜查驗,待被告提出的釋明事證受到驗證後再議。

法官古振暉下午在高雄地院民事第一法庭開庭審理,傳喚黃俊英、被告陳菊及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鄭文隆,黃俊英由律師團陪同出庭應訊,陳菊及鄭文隆則未到庭,分別委託律師團到庭答辯。

古振暉進行準備程序,針對驗票必要性及全案釋明部分,以及驗票方式及費用負擔徵詢雙方律師意見,但原告及被告律師卻已展開攻防。

黃俊英律師同意先代墊驗票費用,只要驗全市八百三十九個票匭陳菊的有效票、無效票、廢票及所有的空白選票及選舉人名冊,若勝訴後由被告負擔,黃俊英律師團並提出全面閱卷請求,以節省驗票查驗時間。陳菊律師則認為,黃俊英陣營缺乏具體事證,沒有必要閱卷及驗票,他們也不予同意。

古振暉認為,全面閱卷及驗票事涉敏感且牽涉個人隱私,加上被告不同意,暫時不宜拆封查驗,以免日後滋生更大糾紛;將來如要驗票時,也需借助高雄市選委會的人力及專業,法院恐怕沒有這個人力來應付全面查驗工作。

黃俊英律師團說,由於本案選委會也是被告,驗票時他們應迴避,以免使驗票工作受到打岔。由於驗票方式未獲共識,古振輝當庭諭知下次開庭再討論。

黃俊英委任律師團提出二百八十七項事證指控,陳菊去年十二月八日深夜十一時餘選舉期限結束後,明知黃俊英未唆使走路工賄選案,但仍在競選總部召開記者會直指「黃俊英賄選被抓到了」。

律師團說,隔天投票當天上午,繼續召開記者會,大肆渲染,企圖影響選情,投票當天也出現有人冒領投票,以及蒐購身分證妨害投票情事,已違反選舉罷免法,雙方得票數僅差一千一百一十四票,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證據就在選票裡,有必要重新驗票,還原事實真相。

律師團並認為,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明知陳菊陣營公然以走路工案違法從事競選,且總統陳水扁投票當天在台北市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表示「高雄走路工案有人賄選」影射黃俊英賄選,企圖影響選情,竟不加以制止,因此主張這次選舉無效。

不過,陳菊委任律師則對黃俊英提出的指控一概否認,且不同意黃俊英委任律師提出的閱卷及驗票主張;市選委會律師也否認黃俊英律師的指控並強調,陳總統的發言及在選舉前夕和投票當天媒體大肆報導走路工案,不屬於競選及助選活動。

本案將於十七日下午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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