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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长当选无效之诉 法官:暂不宜验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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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启峰高雄十二日电)代表中国国民党参选高雄市长的黄俊英,不满遭对手陈菊阵营诬陷涉及走路工贿选案影响选情,提起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高雄地方法院今天首度开庭,黄俊英委任律师提出阅卷及验票请求,陈菊委任律师则不同意,法官也认为,暂时不宜查验,待被告提出的释明事证受到验证后再议。

法官古振晖下午在高雄地院民事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传唤黄俊英、被告陈菊及高雄市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郑文隆,黄俊英由律师团陪同出庭应讯,陈菊及郑文隆则未到庭,分别委托律师团到庭答辩。

古振晖进行准备程序,针对验票必要性及全案释明部分,以及验票方式及费用负担征询双方律师意见,但原告及被告律师却已展开攻防。

黄俊英律师同意先代垫验票费用,只要验全市八百三十九个票匦陈菊的有效票、无效票、废票及所有的空白选票及选举人名册,若胜诉后由被告负担,黄俊英律师团并提出全面阅卷请求,以节省验票查验时间。陈菊律师则认为,黄俊英阵营缺乏具体事证,没有必要阅卷及验票,他们也不予同意。

古振晖认为,全面阅卷及验票事涉敏感且牵涉个人隐私,加上被告不同意,暂时不宜拆封查验,以免日后滋生更大纠纷;将来如要验票时,也需借助高雄市选委会的人力及专业,法院恐怕没有这个人力来应付全面查验工作。

黄俊英律师团说,由于本案选委会也是被告,验票时他们应回避,以免使验票工作受到打岔。由于验票方式未获共识,古振辉当庭谕知下次开庭再讨论。

黄俊英委任律师团提出二百八十七项事证指控,陈菊去年十二月八日深夜十一时余选举期限结束后,明知黄俊英未唆使走路工贿选案,但仍在竞选总部召开记者会直指“黄俊英贿选被抓到了”。

律师团说,隔天投票当天上午,继续召开记者会,大肆渲染,企图影响选情,投票当天也出现有人冒领投票,以及搜购身份证妨害投票情事,已违反选举罢免法,双方得票数仅差一千一百一十四票,有影响选举结果之虞,证据就在选票里,有必要重新验票,还原事实真相。

律师团并认为,高雄市选举委员会明知陈菊阵营公然以走路工案违法从事竞选,且总统陈水扁投票当天在台北市接受媒体访问公开表示“高雄走路工案有人贿选”影射黄俊英贿选,企图影响选情,竟不加以制止,因此主张这次选举无效。

不过,陈菊委任律师则对黄俊英提出的指控一概否认,且不同意黄俊英委任律师提出的阅卷及验票主张;市选委会律师也否认黄俊英律师的指控并强调,陈总统的发言及在选举前夕和投票当天媒体大肆报导走路工案,不属于竞选及助选活动。

本案将于十七日下午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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