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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電廠未改善戴奧辛防治事項 遭縣府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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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九日電)由於台電林口火力發電廠未重視戴奧辛污染防治事項,環保局從今年元旦開始,每天派員至現場稽查、告發,截至九日為止已經開九張罰單,總金額達新台幣七百萬元。環保局強調,這絕不是刻意找碴,只要台電釋出改善誠意,立即就會停止裁罰,但是如果始終不回應,往後每天就是要告發。

台北縣長周錫瑋今天在縣務會議中表示,「從來沒有看過哪一家國營事業,像台電一樣老大心態。」

去年底,台北縣林口、八里地區發生兩起戴奧辛事件,讓民眾飲食安全備受重視,北縣環保局對戴奧辛的管制更謹慎。環保局表示,電力業從今年一月起被列入新增的戴奧辛管制對像,除了排放濃度必須符合標準值外,採樣設施也必須符合戴奧辛的採樣規定。

環保局依據環保署的公告,清查縣境內十二家中小型工廠及焚化爐,其中,有七家因原料改善、停工、遷廠等因素被排除管制。其他包括深澳發電廠、南亞塑膠纖維廠、南亞塑膠樹林廠、三峽火葬場等四家皆積極改善。

目前,僅有台電林口發電廠以快要除役為藉口,不依法令規定進行採樣設施改善。環保局長鄧家基表示,其實,深澳發電廠也是規劃除役中,甚至除役時間比林口電廠還早,但深澳電廠仍有誠意改善。環保局未來仍持續派員至林口電廠現場稽查、告發,直至改善為止。

林口電廠並沒有依法令辦理相關作業,環保局從一月一日開始,就依空污法處分。由於無法按日連罰,環保局每天持續派員至現場告發。第一天派員至現場未改善處以新台幣二十萬元;第二天則依裁罰準則處以四十萬元;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累進處以六十、八十、一百萬元;第六天起每天一百萬元。

今年一月一日開始,包括電力業汽電共生業燃煤鍋爐、火化場、輪胎裂解製程、觸媒再生製程、造紙黑液鍋爐、鋁二次冶煉、銅二次冶煉、化學製造氯乙烯製程、固態廢棄物衍生性燃料製程,及水泥窯等十類污染源,必須符合戴奧辛的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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