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富錦失地農民維權系列報導之五十九

佳木斯檢方口頭允楊春林律師本週三會見

律師:檢查階段律師會見當事人不需批准 是法律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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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中共的刑事訴訟法規定,移交檢察院標誌著案件已進入檢察階段,律師會見當事人不應受任何限制。但楊春林案在10月8日移交佳木斯檢察院後,檢方違法規定15天之後楊案的辯護律師才能介入。22日辯護律師終於在楊家屬當場努力下,與楊春林案主管于永勝(音)通電話,于口頭表示律師本週三(24日)可與其聯繫安排會見。

楊春林家人表示,在此之前他們多次聯繫檢察院無果,令楊家人非常不安,特別是楊春林年近80歲的母親,自獲知兒子在看守所受到酷刑虐待,精神受到更沉重的打擊,整日為律師尚不被允許見到親人而焦急。

檢方口頭允諾律師

10月22日楊春林的妹妹楊春平告訴記者:當天上午她再次到檢察院,見到案件主管于某後,她給在北京的辯護律師李方平打電話,李律師當時立即與于某電話聯繫。

楊春平對記者說:「我當著于的面給北京的李律師打電話,然後李律師電話打給於,我說是律師的電話,于才不得不接聽。我當時聽于對律師說:你下半週再來,然後律師說星期三過來,于某表示:那你就來吧。」

記者與李方平律師聯繫,他表示,「與檢方溝通,我們過去先找他們接觸一下,應該會見沒問題吧。我跟他溝通說會見當事人是明明白白的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

記者問如果檢察院效仿公安局的做法阻撓律師會見,將如何處理?李律師:「我覺得正常情況不應該有,如果在檢察院階段還搞這些,那是大笑話了。我們期待著他們會依法辦事。跟他們確定星期三過去,他已經口頭上說沒有問題。」

李律師:「檢查階段不需要批准,我們只要要求會見,他們就應該安排,只需要填個表,不需要批准。」

家屬焦急 檢方稱做不了主

楊春平憂心忡忡的對記者表示,從于某的態度看,她認為安排律師會見楊春林不會順利。她透露,自己親人被抓已3個半月,全家人自獲悉親人在看守所受到「釘籠子」和「看籠子」的酷刑虐待後,心急如焚,特別是老母親本來就年老體弱,兒子被抓且律師一再受到非法阻撓不得會見,使老人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折磨。

楊春平:「從上週起,我一連幾天都去檢察院問,每次去都見不到人,被告知于開會去了,說是省裡來人了去開會。我母親特別著急,從檢察院的態度看,我懷疑他們還是不會讓律師見我哥。」

楊春平披露,她上週每次去檢察院都見不到人,電話聯繫他也沒人接。與律師聯繫得知,律師多次致電檢察院也無人接電話。終於有一次于某接了楊春平的電話,於表示,律師來了也起不到什麼作用,只能瞭解情況。他還很含糊的表示,如果檢察院覺的證據不足,還得把案件退回公安局,那還要一個多月的時間。

楊春平:「他說的具體是啥意思我也聽不懂,但我感覺他在說律師來了也不管用。案子就是退回公安局也不表示我哥不構成犯罪,他說構不構成犯罪不是他說了算。他還在閱卷,內容很多,還沒看完。」

楊春平表示,「從于某和檢察院的態度看,他們是不想律師順利的見到我哥,今天律師電話聯繫于某,看到他態度很消極。」

記者近日致電佳木斯市檢察院辦公室(454-8620067),無人接聽。

原「同案犯」仍無自由

富錦數萬農民的170萬畝黑土地被政府非法侵佔,楊春林提出「不要奧運要人權」口號幫助他們要土地,觸動了中共統治的根基,由中共公安部下令,佳木斯警方於7月6日逮捕了楊春林和另兩位被中共稱為楊同案犯的維權代表王桂林及于長武。中共在監禁王、于27天後,迫於國際壓力,令他們辦理了取保候審,假釋他們後仍對其嚴密監控。9月27日中共當局又作出他們不構成犯罪的裁決。

據悉,他們雖然名義上恢復公民身份,但當地警方對他們的監控騷擾從未停止,特別是中共十七大期間,王桂林受到更嚴厲的威脅,同時他的出行和通訊都受到進一步控制。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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