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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摸彩品算賄選否 法務部應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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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二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表示,現行法務部所頒訂的「賄選犯行例舉」行政命令,有關候選人提供摸彩品是否算賄選,因缺乏統一認定標準,不盡公平。他說,七日立院將再邀請法務部長施茂林與檢察總長陳聰明,討論訂定摸彩品金額上限。

王金平上午召集朝野再度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其中台聯所提兩個以上政黨可共同推薦候選人提案,王金平受訪時指出,經協商台聯仍不願讓步,確定交付院會表決。

至於由親民黨籍立委傅(山昆)萁所提(花蓮縣),查賄應定明確起算日,王金平表示,因法務部經檢討已從善如流,大幅放寬現行的賄選犯行例舉規範,傅(山昆)萁提案不會再提了。

他說,但因候選人提供多少金額摸彩品算賄選,仍缺乏一致標準,若不同檢察官辦案,大家取捨不一,裁量空間太大,每位候選人隨時都有犯罪可能,不盡公平。

王金平否認,協商過程中有人提議應把摸彩品金額上限明定於新台幣五千元,「這太誇張了啦」,但三百元、五百元、一千元確實有人提議,七日擬再邀請施茂林與陳聰明再協商,如何訂定摸彩品金額標準。

至於無黨團結聯盟針對已完成二讀,凡受死刑、無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條款提復議。王金平表示,無盟確實有提復議,但上午協商時,未討論無盟所提復議,如何處理須由大家來公決。

他說,公決有很多種形式,包括沒有意見大家一致通過,有意見交付表決,或者繼續協商都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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