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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RBC不足 最重解除董監、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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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梁世煌/台北報導〕財務狀況不佳的保險公司要注意了,金管會昨天公佈「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草案,未來資本適足率(RBC )低於150%以下的保險公司,最重有可能遭到解除董監事職務,甚至被主管機關逕行接管。

由於該法可望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讓部分營運體質較弱的保險公司,已感受不小的壓力。金管會表示,過去保險公司每年4月份均會隨財報公佈去年的RBC,而且只須向主管機關揭露,無須公開;但根據新版「保險業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規定,明年開始保險公司除4月份外,還必須隨8月份半年報再公佈一次RBC,且未來各保險公司的RBC都須在該公司網站公告揭露,以便讓公司營運資訊更透明化。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管理辦法中還明訂,台灣金管會未來將以保險業的RBC作為監理參考基準,即目前要求保險公司RBC至少須在200%以上,未來不足此數者,都將面臨金管會的相關處分。

台灣金管會指出,明年開始,凡RBC介於200%至150%之間的保險公司,金管會得命令其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其新保險商品開辦,甚至緊縮該公司負責人的酬勞及紅利等;跌至150%以下,將依管理辦法規定,解除該公司董監(理 )職務;至於已為零或負數,不排除直接接管。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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