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毅判囚16年將上訴

標籤:

【大紀元11月30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1月30日報導)前上海首富周正毅被法院判決行賄、挪用資金等5項罪名成立,判囚16年,律師表示,會提出上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上海農凱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周正毅的律師表示,判刑過重,因虛開發票一項罪名被判囚10年,而在庭外等候判決結果、受拆遷影響的居民聞判後,大呼不公平,判刑過輕,並追上周的律師,表達意見。

這是對周正毅(46歲)第二次判決。2004年6月1日,他曾因犯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和虛報注冊資本罪領刑3年,2006年5月刑滿釋放。不久上海社保案發,出獄後的周正毅一度被傳在其間扮演不光彩角色,2006年10月,周因涉嫌行賄被有關部門監視居住,3個月後被再度批捕。2007年3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1個月,有關案件10月尾開庭審理。

相關新聞
美大使談在華工作中的最奇怪場景和經歷
李強訪問期間 新西蘭紀錄片揭中共祕密滲透
中俄缺席和平峰會 賀錦麗宣布援烏15億美元
貴州高官稱低收入人口已動態清零 引嘲諷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