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雲飛:紀念克拉瑪依大慘案13周年

冉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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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冉雲飛按:今天是“死到臨頭,還要讓領導先走”的克拉瑪依大慘案13周年的忌日。13年前的今天,288名孩子與46名老師因克拉瑪依教育部門迎接上面教育系統的檢查,被慘烈的大火給燒死。慘無人道的是,當時有許多領導在場,逃得最快的是他們,爭相與婦女兒童搶道。不特如此,還有當地官員爆喊出“讓領導先走”這樣遺臭萬年的可恥口號。這種口號之所以能在中國被官員無恥地喊出來,並非克拉瑪依官員“特立獨行”,而是有著深厚的官本位思想的土壤,社會各界都把納稅人養的官員,當作有權有勢的神來供著,官員也時常以其混賬的氣焰勢逼整個社會弱勢群體,從而形成上下互動的對官員醜行惡跡的神化與沉默,才導致了中國整個社會一系列包括克拉瑪依大慘案在內的災難頻繁發生。沙蘭鎮慘遭淹死的88名孩子,成都慘遭餓死的三歲小孩李思怡,山西成千上萬的窯奴,河南成千上萬的人因貧窮賣血而導致愛滋病,全國各地頻發的各種礦難等等,各種人禍,可以說無一日無之。這些都是拜官員沒有真正的監督,拜官員為獨裁政府所任命,而非民選,不必為民負責之賜。

在克拉瑪依大慘案13年忌日的今天,我轉發周雲蓬兄12月5日接受《南方都市報》的採訪,來紀念這些慘死的無辜者。周雲蓬兄在成都待了近二十天,我們有三次見面,每次喝酒盡興,談得愉快。也許有人以為他是盲人,身上充滿悲情,這正是大錯特錯。他經歷不少,有常人沒有的痛楚與苦難,但他豁達而清醒。他寫下的《中國孩子》,在我看來,深入人心,會傳諸久遠,但他並不以為這有什麼不得了。他不以道德的楷模、不以良知承擔者自命,這些都從我們的談話中能夠感覺出來。這回看了《南方都市報》的採訪,對此有更為周密的表達。其心態之良好,其認知之深刻,其態度之誠摯,遠非不少有眼無珠的常人可比。你看他對那些道德高帽的拒絕,自我減壓、只做常人的睿智與清醒,遠不是那些做了一點事就裝逼,就借助他人的神化,去撈取自己利益,而以道德楷模面具示人的貪鄙之徒可比。他對寫《中國孩子》動機的表達是如此的清醒——不愛沒有必要如此憤怒——正類同於美國著名的政治家傑弗遜對愛國的表達一樣,讓人感到其間的坦蕩與深刻。傑弗遜說:“異議是愛國的最高形式”。換言之,表達不同意見,著力地批評,是對國家最深沉的愛,用這種方式去愛國不僅是愛我們這有族群及文化認同感的國家,更是在更為深廣的範圍內去愛自己,愛自己就是去爭取自己的權利,盡自己的義務,從而維護自己的尊嚴。

周雲蓬說自己不想“狗活”,要參與現實,“狗活”著他沒有成就感沒有榮譽感,沒有做人的尊嚴。於是他自願出來闖蕩,出來受盡百般辛苦,也在所不惜。一個人活著要有成就感要有榮譽感要有尊嚴,這樣的說法雖然普通,但卻是說得太對了。一個人固然要有活下去的日常物資,但只為了吃飯而活著,未免把自己降到一個和豬一樣,除了吃食便是睡覺的境地,這是對自然賦予我們人類活力的一種浪費。不特此也,周雲蓬兄還提到現在沒有信仰的問題,雖然只有一句,卻也讓我深有同感。我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雖然很多時候也能堅定地做作自己想做的事,細大不捐地做著自己的點滴努力,但有時也難免有許多困惑。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有局限的,有局限就難免犯錯,難免力有未逮,思有未周,神有未主,難免有一種精神上無邊漂泊的無力感,這是不必為此隱諱的。我認為這篇訪談雖然未罄盡周雲蓬兄許多想法,但我認為《南方都市報》的記者的確盡了很大的努力,讓許多人從而比較全面地認識理解周雲蓬,這便是《南方都市報》的記者與其他報紙記者的不同之處,也是《南方都市報》的價值之所在。哪像勢利而瞎眼的成都媒體,在周雲蓬在成都之時,未有一篇像樣的報導,倒是樂於追蹤那些雞零狗碎的八卦新聞,仿佛人民只會也只配看這種新聞似的,普遍庸俗勢利的成都傳媒,是不可能做像《南方都市報》一樣認真、理性、有趣的訪談的。2007年12月8日8;28分成都

下面將《南方都市報》的對周雲蓬兄的訪談《我不想“狗活”,要參與現實》轉載於此,讓大家觀看:

周雲蓬:我不想“狗活”,要參與現實

1970年生於遼寧,9歲失明,1994年畢業于長春大學中文系,1995年到北京,在街頭、酒吧唱歌謀生,在此期間到處遊歷,創辦詩刊。2004年出版首張專輯《沉默如謎的呼吸》,2007年自費出版專輯《中國孩子》,被譽為“最具人文的中國民謠音樂代表”。

以《沉默如謎的呼吸》、《中國孩子》等作品而受關注的周雲蓬,前晚在廣州喜窩酒吧演出。這場演出特意安排在週一,避免週末時的喧囂。演出前,酒吧老闆提醒觀眾不要讓手機發聲,甚至不讓拍照的人離周雲蓬太近,怕快門聲影響聽眾。這些細節,令周雲蓬覺得“像在交響音樂廳裏演唱”。

今年周雲蓬已經走唱了國內20多個城市,“廣州恐怕是最安靜的,但有一種給我認可的溫暖。”

成人該讓孩子心裏種下疫苗

南方都市報(以下簡稱“南都”):是什麼促使你寫《中國孩子》?

周雲蓬(以下簡稱“周”):最初是因為克拉瑪依288名孩子喪生在大火中,過了十多年,又看到成都3歲小女孩李思怡餓死在家中,黑龍江沙蘭鎮88名小學生洪水中喪生。這些事件,加在一起使我根據一段經常彈的旋律寫了這首歌。

南都:這首歌中“呀呀……”童音伴唱很特別。

周:這是朋友小河的建議。加進童聲,把這個歌變得明亮一點,從色彩上有種反差。孩子特別天真,這歌本身特別沉重,但它還是寫孩子的,增加童音,衝突感更強一點。

南都:你今年37歲了,有孩子嗎?

周:沒有。現在我也不想要個孩子。我到處走,而且現在養孩子成本非常高。中國人那麼多,別人還在繁殖,咱不要再添亂了。

南都:假如有的話,你會怎麼樣去告訴孩子,他生存的環境?

周:我前幾天從成都過來。四川作家冉雲飛,他說,他會把《中國孩子》給11歲的女兒聽,把社會的殘酷一面告訴女兒,他說這並不會影響他女兒陽光的那一面。

我覺得,可以告訴孩子真實的生存環境,讓他在心裏有種下疫苗。孩子的理解力比我們成年人想像的要強,不像我們想像那麼脆弱。

不愛中國我就沒必要這麼憤怒

南都:《中國孩子》這首歌讓很多人感到震撼。但有人評價說,你周雲蓬也是中國的孩子啊,你怎麼叫人“不要做中國人的孩子”?

周:我這個歌不是想讓人們覺得:你生在中國,你就沒辦法了、你就是不幸。我沒有這個意思。這樣寫,只是一個修辭的問題。如果有人這麼覺得,這歌對他來說就沒有意義了。

寫這首歌,首先是我很愛這個生存的空間和環境,可以是那種由愛生恨。如果說不愛中國,我就沒有必要寫,沒有必要這麼憤怒了。我想說的是:從大人的角度,你對孩子、對那些受苦難的孩子,你心裏應該有一些懺悔。

南都:有一種說法:《中國孩子》能廣泛流傳,有社會背景,2007年充斥著礦難和黑窯奴悲劇。這首歌代表了音樂的良心。

周:我也留意過網上其他一些關於《中國孩子》的評論。比方說,不喜歡的人說這首歌是投大眾所好,有投機性。

如果大家都記得克拉瑪依大火燒死幾百個孩子的事,而且都很憤怒,那我是投其所好,那我也願意投,我覺得中國也非常進步,也不會有那麼多圍觀看客見死不救。實際上,很多人不知道這個事情,我投誰所好呢?!

如果有人聽了《中國孩子》這首歌,能稍微去看看那些慘痛的事情是怎麼回事。我覺得能達到這個社會意義就不錯了。

給人按摩推拿我也幹過

(旁白:周雲蓬1994年畢業于長春大學中文專業。大學畢業後,他被分配到一家沙拉油廠,“拿著不用做事的工資,像狗一樣活著。”1995年,他說服父母,告別“狗活”,背著吉他去北京在街頭賣唱。這十幾年,他寫詩、寫歌,在酒吧唱歌是他的主要生活來源。)

南都:也許有人安於拿著工資又不用做事的狀態,但是你不想這樣生存。

周:我離開家,因為我實在沒有什麼退路了。一個月拿著150元算是救濟金,呆在家裏,我想上班,工廠也不讓我去上班。大學畢業後,有大半年的時間,我特別焦躁,成天在屋子裏轉來轉去。我無聊看看盲文書,翻看過去寫的東西,或者白天睡覺,晚上睡不著,想著這樣的日子離死還有幾十年,怎麼過啊?呆在家裏是可以生存。但是最讓我痛苦的是,我想勞動,但是不被允許。經濟利益還是另一方面。我參與不到現實生活中去,沒有榮譽感,沒有那種被人認可的成就感。

南都:你爭取過勞動的權利,但是碰壁了,是嗎?

周:我是中文畢業的,我向當地的一所盲童學校申請過當老師,還給校長送過禮。但是校長拒絕了。校長有他的理由——哎呀,你看,你都看不見,孩子們也看不見,那怎麼教啊?!反過來說,老師看不見,更理解孩子怎麼想、更容易教他們。但是那個校長那麼想,也沒辦法。

南都:不能當老師,你還去試過什麼工作呢?

周:在澡堂浴池裏,給人按摩推拿我也幹過。那個更難以忍受,我幹了一天就受不了了。本來我就不喜歡按摩那種工作,一點美感也沒有。我決定離開家,跟家裏那麼說:我先走出去試一試。但是我保證,不成功,便成仁吧。

南都:到北京開始挺難的吧?

周:在街頭賣唱,有時候二十多塊錢,有時候也能掙一百多塊錢,有時候賺不到錢了。生活不好的時候,天天吃用鹽煮的掛麵,那時住在圓明園畫家村那裏,周圍的人都挺苦的。當所有人都天天吃掛麵的時候,你也覺得掛麵也可以。

賣唱也是件挺快樂的事

南都:現在在各個城市酒吧唱歌比在街頭唱,生活會更穩定些吧?

周:其實,賣唱也是件挺快樂的事,現在我有時候還經常去賣賣唱,它跟在酒吧裏唱歌的感覺不同。酒吧裏,站在舞臺上,燈一照,你就好像很輝煌,成為焦點了。但是在街邊賣唱,旁邊一個垃圾桶、一個賣冰棍的老大媽,你感覺自己不過是個普通人。那種心態,要跟人交往起來特別容易,我的很多好朋友都是賣唱時認識的。

南都:你會一直保持這種在路上的狀態,一直走唱下去嗎?

周:我喜歡有動有靜的生活。將來,我想會找個安靜的地方,把自己在路上感受到的沉澱消化,讓它融到血液裏、骨子裏。近期的目標是到雲南去做一張專輯。遠的來說,未來我會不斷地做專輯,隔一兩年就全國轉一圈去巡演。我也在尋找內心的歸屬感,起碼現在我還沒有信仰。

從唱歌中獲得勞動榮譽感

南都:現在,有人評價你是“最具人文的中國民謠音樂代表”。你對這個評價怎麼看?

周:叫我是“民謠歌手”這個就挺好了。“人文”這個詞,現在比較流行。但它是什麼意思,我現在還弄不清楚。以人為本?不是吧。

對我音樂上的評價,我覺得還是差不多的。但是有一些道德上的評價,說我喚起社會良知,這個有點過了。我並不是一個道德的挽救者。給我一個太“光輝”的評價,是給我包袱壓力。

南都:那你的自我評價呢?

周:我是隨時可以犯錯誤、偏激地說話的一個人。我不想做一個公眾人物,或是被人釘死在某種道德範圍內。也可以說,我只是一個從唱歌中獲得勞動榮譽感的人。

南都:假如讓你到春晚的舞臺、快男的舞臺去唱,你會去參加嗎?

周:舞臺本身沒有什麼屬性的問題,關鍵是在舞臺上幹什麼。如果允許唱我自己的歌,我不歧視春晚、快男。比方允許我唱《中國孩子》,那我就可以去參加。如果叫我要唱那個《心太軟》,哪怕是格萊美,我也沒興趣去唱。

《中國孩子》歌詞

不要做克拉瑪依的孩子,火燒痛皮膚讓親娘心焦
不要做沙蘭鎮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著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媽媽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愛滋病在血液裏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變成了一筐煤,你別再想見到他
不要做中國人的孩子,餓極了他們會把你吃掉
還不如曠野中的老山羊,為保護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國人的孩子,爸爸媽媽都是些怯懦的人
為證明他們的鐵石心腸,死到臨頭讓領導先走

轉自《新世紀》(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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