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云飞:纪念克拉玛依大惨案13周年

冉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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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1日讯】冉云飞按:今天是“死到临头,还要让领导先走”的克拉玛依大惨案13周年的忌日。13年前的今天,288名孩子与46名老师因克拉玛依教育部门迎接上面教育系统的检查,被惨烈的大火给烧死。惨无人道的是,当时有许多领导在场,逃得最快的是他们,争相与妇女儿童抢道。不特如此,还有当地官员爆喊出“让领导先走”这样遗臭万年的可耻口号。这种口号之所以能在中国被官员无耻地喊出来,并非克拉玛依官员“特立独行”,而是有着深厚的官本位思想的土壤,社会各界都把纳税人养的官员,当作有权有势的神来供着,官员也时常以其混账的气焰势逼整个社会弱势群体,从而形成上下互动的对官员丑行恶迹的神化与沉默,才导致了中国整个社会一系列包括克拉玛依大惨案在内的灾难频繁发生。沙兰镇惨遭淹死的88名孩子,成都惨遭饿死的三岁小孩李思怡,山西成千上万的窑奴,河南成千上万的人因贫穷卖血而导致爱滋病,全国各地频发的各种矿难等等,各种人祸,可以说无一日无之。这些都是拜官员没有真正的监督,拜官员为独裁政府所任命,而非民选,不必为民负责之赐。

在克拉玛依大惨案13年忌日的今天,我转发周云蓬兄12月5日接受《南方都市报》的采访,来纪念这些惨死的无辜者。周云蓬兄在成都待了近二十天,我们有三次见面,每次喝酒尽兴,谈得愉快。也许有人以为他是盲人,身上充满悲情,这正是大错特错。他经历不少,有常人没有的痛楚与苦难,但他豁达而清醒。他写下的《中国孩子》,在我看来,深入人心,会传诸久远,但他并不以为这有什么不得了。他不以道德的楷模、不以良知承担者自命,这些都从我们的谈话中能够感觉出来。这回看了《南方都市报》的采访,对此有更为周密的表达。其心态之良好,其认知之深刻,其态度之诚挚,远非不少有眼无珠的常人可比。你看他对那些道德高帽的拒绝,自我减压、只做常人的睿智与清醒,远不是那些做了一点事就装逼,就借助他人的神化,去捞取自己利益,而以道德楷模面具示人的贪鄙之徒可比。他对写《中国孩子》动机的表达是如此的清醒——不爱没有必要如此愤怒——正类同于美国著名的政治家杰弗逊对爱国的表达一样,让人感到其间的坦荡与深刻。杰弗逊说:“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换言之,表达不同意见,着力地批评,是对国家最深沉的爱,用这种方式去爱国不仅是爱我们这有族群及文化认同感的国家,更是在更为深广的范围内去爱自己,爱自己就是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尽自己的义务,从而维护自己的尊严。

周云蓬说自己不想“狗活”,要参与现实,“狗活”着他没有成就感没有荣誉感,没有做人的尊严。于是他自愿出来闯荡,出来受尽百般辛苦,也在所不惜。一个人活着要有成就感要有荣誉感要有尊严,这样的说法虽然普通,但却是说得太对了。一个人固然要有活下去的日常物资,但只为了吃饭而活着,未免把自己降到一个和猪一样,除了吃食便是睡觉的境地,这是对自然赋予我们人类活力的一种浪费。不特此也,周云蓬兄还提到现在没有信仰的问题,虽然只有一句,却也让我深有同感。我是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虽然很多时候也能坚定地做作自己想做的事,细大不捐地做着自己的点滴努力,但有时也难免有许多困惑。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局限的,有局限就难免犯错,难免力有未逮,思有未周,神有未主,难免有一种精神上无边漂泊的无力感,这是不必为此隐讳的。我认为这篇访谈虽然未罄尽周云蓬兄许多想法,但我认为《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的确尽了很大的努力,让许多人从而比较全面地认识理解周云蓬,这便是《南方都市报》的记者与其他报纸记者的不同之处,也是《南方都市报》的价值之所在。哪像势利而瞎眼的成都媒体,在周云蓬在成都之时,未有一篇像样的报导,倒是乐于追踪那些鸡零狗碎的八卦新闻,仿佛人民只会也只配看这种新闻似的,普遍庸俗势利的成都传媒,是不可能做像《南方都市报》一样认真、理性、有趣的访谈的。2007年12月8日8;28分成都

下面将《南方都市报》的对周云蓬兄的访谈《我不想“狗活”,要参与现实》转载于此,让大家观看:

周云蓬:我不想“狗活”,要参与现实

1970年生于辽宁,9岁失明,1994年毕业于长春大学中文系,1995年到北京,在街头、酒吧唱歌谋生,在此期间到处游历,创办诗刊。2004年出版首张专辑《沉默如谜的呼吸》,2007年自费出版专辑《中国孩子》,被誉为“最具人文的中国民谣音乐代表”。

以《沉默如谜的呼吸》、《中国孩子》等作品而受关注的周云蓬,前晚在广州喜窝酒吧演出。这场演出特意安排在周一,避免周末时的喧嚣。演出前,酒吧老板提醒观众不要让手机发声,甚至不让拍照的人离周云蓬太近,怕快门声影响听众。这些细节,令周云蓬觉得“像在交响音乐厅里演唱”。

今年周云蓬已经走唱了国内20多个城市,“广州恐怕是最安静的,但有一种给我认可的温暖。”

成人该让孩子心里种下疫苗

南方都市报(以下简称“南都”):是什么促使你写《中国孩子》?

周云蓬(以下简称“周”):最初是因为克拉玛依288名孩子丧生在大火中,过了十多年,又看到成都3岁小女孩李思怡饿死在家中,黑龙江沙兰镇88名小学生洪水中丧生。这些事件,加在一起使我根据一段经常弹的旋律写了这首歌。

南都:这首歌中“呀呀……”童音伴唱很特别。

周:这是朋友小河的建议。加进童声,把这个歌变得明亮一点,从色彩上有种反差。孩子特别天真,这歌本身特别沉重,但它还是写孩子的,增加童音,冲突感更强一点。

南都:你今年37岁了,有孩子吗?

周:没有。现在我也不想要个孩子。我到处走,而且现在养孩子成本非常高。中国人那么多,别人还在繁殖,咱不要再添乱了。

南都:假如有的话,你会怎么样去告诉孩子,他生存的环境?

周:我前几天从成都过来。四川作家冉云飞,他说,他会把《中国孩子》给11岁的女儿听,把社会的残酷一面告诉女儿,他说这并不会影响他女儿阳光的那一面。

我觉得,可以告诉孩子真实的生存环境,让他在心里有种下疫苗。孩子的理解力比我们成年人想像的要强,不像我们想像那么脆弱。

不爱中国我就没必要这么愤怒

南都:《中国孩子》这首歌让很多人感到震撼。但有人评价说,你周云蓬也是中国的孩子啊,你怎么叫人“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

周:我这个歌不是想让人们觉得:你生在中国,你就没办法了、你就是不幸。我没有这个意思。这样写,只是一个修辞的问题。如果有人这么觉得,这歌对他来说就没有意义了。

写这首歌,首先是我很爱这个生存的空间和环境,可以是那种由爱生恨。如果说不爱中国,我就没有必要写,没有必要这么愤怒了。我想说的是:从大人的角度,你对孩子、对那些受苦难的孩子,你心里应该有一些忏悔。

南都:有一种说法:《中国孩子》能广泛流传,有社会背景,2007年充斥着矿难和黑窑奴悲剧。这首歌代表了音乐的良心。

周:我也留意过网上其他一些关于《中国孩子》的评论。比方说,不喜欢的人说这首歌是投大众所好,有投机性。

如果大家都记得克拉玛依大火烧死几百个孩子的事,而且都很愤怒,那我是投其所好,那我也愿意投,我觉得中国也非常进步,也不会有那么多围观看客见死不救。实际上,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事情,我投谁所好呢?!

如果有人听了《中国孩子》这首歌,能稍微去看看那些惨痛的事情是怎么回事。我觉得能达到这个社会意义就不错了。

给人按摩推拿我也干过

(旁白:周云蓬1994年毕业于长春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一家沙拉油厂,“拿着不用做事的工资,像狗一样活着。”1995年,他说服父母,告别“狗活”,背着吉他去北京在街头卖唱。这十几年,他写诗、写歌,在酒吧唱歌是他的主要生活来源。)

南都:也许有人安于拿着工资又不用做事的状态,但是你不想这样生存。

周:我离开家,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退路了。一个月拿着150元算是救济金,呆在家里,我想上班,工厂也不让我去上班。大学毕业后,有大半年的时间,我特别焦躁,成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我无聊看看盲文书,翻看过去写的东西,或者白天睡觉,晚上睡不着,想着这样的日子离死还有几十年,怎么过啊?呆在家里是可以生存。但是最让我痛苦的是,我想劳动,但是不被允许。经济利益还是另一方面。我参与不到现实生活中去,没有荣誉感,没有那种被人认可的成就感。

南都:你争取过劳动的权利,但是碰壁了,是吗?

周:我是中文毕业的,我向当地的一所盲童学校申请过当老师,还给校长送过礼。但是校长拒绝了。校长有他的理由——哎呀,你看,你都看不见,孩子们也看不见,那怎么教啊?!反过来说,老师看不见,更理解孩子怎么想、更容易教他们。但是那个校长那么想,也没办法。

南都:不能当老师,你还去试过什么工作呢?

周:在澡堂浴池里,给人按摩推拿我也干过。那个更难以忍受,我干了一天就受不了了。本来我就不喜欢按摩那种工作,一点美感也没有。我决定离开家,跟家里那么说:我先走出去试一试。但是我保证,不成功,便成仁吧。

南都:到北京开始挺难的吧?

周:在街头卖唱,有时候二十多块钱,有时候也能挣一百多块钱,有时候赚不到钱了。生活不好的时候,天天吃用盐煮的挂面,那时住在圆明园画家村那里,周围的人都挺苦的。当所有人都天天吃挂面的时候,你也觉得挂面也可以。

卖唱也是件挺快乐的事

南都:现在在各个城市酒吧唱歌比在街头唱,生活会更稳定些吧?

周:其实,卖唱也是件挺快乐的事,现在我有时候还经常去卖卖唱,它跟在酒吧里唱歌的感觉不同。酒吧里,站在舞台上,灯一照,你就好像很辉煌,成为焦点了。但是在街边卖唱,旁边一个垃圾桶、一个卖冰棍的老大妈,你感觉自己不过是个普通人。那种心态,要跟人交往起来特别容易,我的很多好朋友都是卖唱时认识的。

南都:你会一直保持这种在路上的状态,一直走唱下去吗?

周:我喜欢有动有静的生活。将来,我想会找个安静的地方,把自己在路上感受到的沉淀消化,让它融到血液里、骨子里。近期的目标是到云南去做一张专辑。远的来说,未来我会不断地做专辑,隔一两年就全国转一圈去巡演。我也在寻找内心的归属感,起码现在我还没有信仰。

从唱歌中获得劳动荣誉感

南都:现在,有人评价你是“最具人文的中国民谣音乐代表”。你对这个评价怎么看?

周:叫我是“民谣歌手”这个就挺好了。“人文”这个词,现在比较流行。但它是什么意思,我现在还弄不清楚。以人为本?不是吧。

对我音乐上的评价,我觉得还是差不多的。但是有一些道德上的评价,说我唤起社会良知,这个有点过了。我并不是一个道德的挽救者。给我一个太“光辉”的评价,是给我包袱压力。

南都:那你的自我评价呢?

周:我是随时可以犯错误、偏激地说话的一个人。我不想做一个公众人物,或是被人钉死在某种道德范围内。也可以说,我只是一个从唱歌中获得劳动荣誉感的人。

南都:假如让你到春晚的舞台、快男的舞台去唱,你会去参加吗?

周:舞台本身没有什么属性的问题,关键是在舞台上干什么。如果允许唱我自己的歌,我不歧视春晚、快男。比方允许我唱《中国孩子》,那我就可以去参加。如果叫我要唱那个《心太软》,哪怕是格莱美,我也没兴趣去唱。

《中国孩子》歌词

不要做克拉玛依的孩子,火烧痛皮肤让亲娘心焦
不要做沙兰镇的孩子,水底下漆黑他睡不着
不要做成都人的孩子,吸毒的妈妈七天七夜不回家
不要做河南人的孩子,爱滋病在血液里哈哈的笑
不要做山西人的孩子,爸爸变成了一筐煤,你别再想见到他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饿极了他们会把你吃掉
还不如旷野中的老山羊,为保护小羊而目露凶光
不要做中国人的孩子,爸爸妈妈都是些怯懦的人
为证明他们的铁石心肠,死到临头让领导先走

转自《新世纪》(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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