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在中國的困境】法官與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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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編者按】本系列專題將固定為讀者邀請專家選評台商投資糾紛的典型案例與影響台商經營的重大事件,歡迎讀者與我們一同來關注台商在中國投資的種種問題。

案例介紹

海基會的《海峽兩岸經貿月刊》2007年3月號登載了台商唐玉光在中國的遭遇,並以唐玉光的經歷為該類案件的典型案例。

有判決不予強制執行

唐玉光的案例並不複雜,根本的問題是中國法院的「拖延不執行」。5年前家住高雄的唐玉光赴河北霸州投資茗湯溫泉,被澳籍華人徐慶春設局詐騙、掏空資產,唐玉光提起訴訟,2006年河北霸州人民法院雖判唐玉光勝訴,而且徐慶春詐騙的資產也已鑑價,可以進行拍賣取償,但該法院執行處卻一直拖延不執行,使得勝訴判決書與廢紙無異。

唐玉光一再向霸州市政府、工商局、國台辦等單位求助,結果全部石沉大海。唐玉光說:「這些單位還跟我說:『你要少拿一點,頂多只能退還一部分錢。』政法委也說『你必須放棄一部分,拿一部分才執行。』」但唐玉光不願接受毫無依據的「部分執行」,堅持要依照判決結果全額執行,於是案件就被無限期的延宕。

沒判決卻能強搶財物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博士是被「河北冀州人民法院法官」領頭帶了40多名工人及16輛大卡車,趁著中國新年高博士投資的工廠放3星期長假的期間,以執法為名命令警衛開門,然後將其公司工廠所有財物包括:成品、原物料、機器設備、模具等,全部搶走。

由於知法犯法,明知沒有任何執行文件與法律依據,這些法官事後都不敢承認到過高博士位於河北燕郊的工廠。從整個行動的過程研判,這幾個法官的角色,只是負責敲開工廠的大門,壓制工廠警衛,使搶劫順利不受阻撓。全案主謀則是高博士的中國籍員工曾念慶,以及曾的友人岳紅軍。高博士等到工廠被搬空回頭追查才知道,在下手搬空他公司財物的前一天,冀州法院的張姓院長還在岳紅軍的辦公室與一干人等共同策劃了一天。

法官成了強盜,高博士當然報警處理,可是派出所不肯立案。後來高博才知道全國人大副祕書長劉義,曾經打過電話給燕郊開發區副主任劉煒,告訴他這是經濟糾紛案,要他們不要管。所以燕郊開發區主任饒貴民說:「這是經濟糾紛,我們管不著!」由於公權力不介入,公安不去追究這批贓物,曾岳二人從容地將產品分裝4個 40呎貨櫃銷往美國。

「無名子清粥小菜」的負責人王文政在中國8年投資,遇到坑錢、恐嚇、勒索、強占、查稅等各種事端,坑害他的人包括店內雇用的員工、黑白兩道、中共官員,最後他上億的投資泡湯,自己則是落荒而逃回到台灣。他也曾經報警請求公安制止搶劫店內財物設備的暴徒,但公安的反應也是:「這是經濟糾紛。」並坐視現行犯從容的搬走所有的生財器具。

案例分析

司法搶劫以特務為後盾

根據在澳洲獲得政治庇護的前天津市公安局610辦公室官員郝鳳軍表示,中共各省市法院在經濟糾紛的案件中,昧著良心做出偏袒的判決,實際上只是為了圖利少數個人。這種以司法為手段的搶劫,在中國是司空見慣的,至於所獲得的利益,法院及法官理所當然的要分一份。

郝鳳軍表示,在中國,台商是受到情治單位嚴密監控的。每個台商都有負責監控的一組人員,從台商開始投資的第一天起,他的住宅電話、汽車牌照、公司電話全部監控。台灣人到哪兒去,都以情治背景對待,短期的旅遊的不管,只要去投資或留學,都會被監控。

郝鳳軍說:「作為我們這個部門都有雙重身分,我真正身分是員警負責情報工作,還有可能我在市委、公教委員會工作,也可能我在市政府工作。我跟台商接觸只能說另外一個身分,我不可能告訴他我是員警,負責監控你的。」郝鳳軍還表示,公安部分每日蒐集來的資料,就是日後用來掠奪台商財產的依據。台商在明、中共的特務在暗,面對這個公安、檢方、法院的結合體,台商根本沒有與之抗衡的可能。

中國缺乏獨立司法而非更多法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在2007年12月2日公開表示,兩岸未能協商簽署台商投資權益保障相關協定,以致台商在中國投資以及人身安全欠缺有效保障。陳明通主委認為日前發生的「北京新光天地」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其他類似事件還有很多。他說根據海基會統計,今年1月至8月該會處理「類似新光事件」的台商案件共計201件,若加上其他類型爭議,總數高達645件。

「我對陳主委的看法持保留意見。因為徒法不足以自行,即使有了什麼《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協定》,沒有一個獨立的司法系統又有什麼用?現在也有所謂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可是台商的投資還是被強徵、侵占。」童文薰律師表示。

「其實司法制度所需要的法令,現在中國大陸一樣也不少;這個制度裡應有的每個角色,中國也通通都有,和世界各國一樣,都叫檢察官、法官。可是徒有同一個名銜,實質卻通通走樣。所謂『三點連成一線』的警、檢、法三家合作無間,證據與法條都可以自由認定與自由解釋。台商唐玉光的要求完全站在理字上,執行法院沒有權利要求打折,可是中共的法院就是這樣蠻行。」

中共解體中國才可能有法治

「我在編輯整理高智晟律師的兩本書《神與我們並肩作戰》及《中國民企維權第一案》的過程中,曾一再設想如果自己承接其中任何一件維權案件,結果會如何?我必須承認可能有兩種結果:要嘛我在中共的法庭因為種種令人難以置信的枉法裁判而氣死;要嘛我絕不會再踏進這樣的法庭裡,因為律師根本毫無用武之地。」童文薰律師說。

「從高律師的書中,你可以印證郝鳳軍的話──以司法為手段的搶劫在中國是司空見慣的。台商是因為抱持著在正常的法治社會裡的思維,才會不能理解中共的法院。」

依據「人權觀察」國際組織2007年的人權報告,中共法院的諸多審判,過程漏洞百出。究其原因,中國的法院缺乏獨立性,因為他們仍然受到政府和執政的中國共產黨控制。

童文薰律師點頭贊成:「我完全同意這項觀察。只要中共這個以黨領導一切的政權還存在,中國就沒有進入法治社會的一天,台商的權利也就難以得到保障。中共的法院一直是這麼幹的:喜怒不定的任意執法、領著武警暴力強拆民房、強行占地,這類事件天天在中國各地上演。在google打入『中國暴力強拆』幾個字,你可以立即找到152,000筆資料!台商只有錢沒有權,豈不是比弱勢的中國人更容易成為被鎖定下手的對象?」◇


12月3日,來自中國各地的2百多位訪民聚集北京,向外界宣布舉辦訪民的「第一個申冤節」的活動,現場有來自英國、法國、香港、日本、德國及台灣等地的記者。(大紀元)

上訪──中國司法腐敗的明證

(大紀元記者楊文哲/綜合報導)要明瞭中國的司法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只要看看中國的特有機構「信訪辦」以及每年超過50萬人次到北京「上訪」的訪民一族就可以知道。上訪大軍的形成,正是中國各地司法腐敗的最佳明證。

在12月3日來自中國各地的200多位訪民聚集北京,向外界宣布舉辦訪民的「第一個申冤節」的活動,現場有來自英國、法國、香港、日本、德國及台灣等地的記者。但不到一小時的活動在北京國保人員以及便衣公安的包圍下,訪民與記者拔腿奔離聚會地點,各自散去。

這點兒錢你還要來取!

這些上訪冤民的案情各不相同,但是案件的是非卻經常是一目了然的。只不過這些極為簡單的法律案件,在極端腐敗的司法系統裡,不但得不到救濟,有時這個司法系統就是侵害其權益的元凶。向高智晟律師投訴的訪民裡,有一位來靈台縣的農民曹福林,31歲時他妻子死於醫療事故,之後9年裡他有2年多的時間被非法關押,其餘時間一直以行乞維生,不停的申訴、控告、上訪。

導致曹福林悲慘命運的人禍,就是他所控告的對象:王立功,男,靈台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最初曹福林是因為一筆1,100元人民幣的現金被同村村民曹笑軍偷走,案件鬧入法庭,最後曹福林告贏了並且遞交了強制執行申請,可是法院仍然推拖敷衍。等到終於執行時,曹福林去法院領款,正在依照執行廳要求填寫申請書時,該院副院長王立功聞訊闖入,進屋就令執行庭庭長不要全部執行。然後打罵曹福林說:「壞種!傻瓜!笨種!這點兒錢你還要來取!」最後把曹福林打到昏死過去,下肢傷殘。由於在地方狀告王立功難以立案,走投無路的曹福林撐著拐杖,攜帶三個年幼的孩子,加入北京訪民的行列。

單純的農民曹福林不能理解為什麼王立功副院長不許他拿回全部的被竊款,而王立功突如其來的怒火與暴力也完全不在曹福林的預料之中。堅持上訪的結果,曹福林被以「妨礙公務罪」冷血的投入監獄長達2年,出獄後已經完全無法站立。2年中,曹的3個年幼的孩子沿街乞討謀生,無人置理。

曹福林的控訴資料是由他人代寫的,在寄給高智晟律師的控訴資料的背後,特別標注著兩行鋼筆字:「葉芬枝親眼看到,曹福林坐在北京火車南站西邊300米外的花園廣場鐵路過道的西側,由孩子撿廢品中的東西吃,一起睡在草地上」。另一句是:「曹是不完全了解這個社會的、過於老實的農民代表,他沒有家,更沒有電話」。

和中國訪民曹福林相比,河北霸州市法院要求台商唐玉光在執行其勝訴判決時必須:「你要少拿一點,頂多只能退還一部分錢。」該市政法委說:「你必須放棄一部分,拿一部分才執行。」還不曾施以暴力或將唐玉光投入監獄,已顯得極其和善以及禮遇了。

訪民被投入精神病院

被無辜投入監獄或者勝訴判決被拒絕執行,並不是訪民中最悲慘的際遇。高智晟律師曾以數篇專文描述過訪民劉新娟的遭遇。劉新娟的房產被上海的官商勾結者強拆之後,因為不能獲得應有的補償和安置,無家可歸的劉新娟開始了漫長的上訪抗爭。當劉新娟在上海市的上訪無望之後,她改往北京上訪。到了北京後她卻發現:「整個中國都是他們的,不得了啊!」

在鍥而不捨的上訪過程中,劉新娟先後被上海幫的截訪官吏六次綁架到精神病院。高智晟律師轉述她在精神病院裡的劫難:「好端端的一個人,強給你灌藥,幾個人把你壓倒在地,給你打精神病人的針……什麼手法能讓你生不如死,能讓你感到痛苦的受不了,能讓你感到被侮辱的最厲害,他們就會用什麼手法。說心裡話,高律師,我不怕死,但在精神病院每次的折磨,真的太難受了,太可怕了!」

上海市警察曾企圖再次綁架劉新娟,但因數十名訪民的阻擋而未成功。其中一名警號為「41954」的警察公然叫囂道:「劉新娟,我們不會放過你,我們就是一定要把你整成精神病……我們有辦法讓你真的變成精神病。把你變成精神病後,我們才能向世界證明,一直為你這種人說話的高智晟也是精神病。我們就是要整死你,就是要做給高智晟看,讓他看看,到底是誰說了算!最後,讓他也變成精神病。」

在高智晟律師致美國國會議員的公開信裡提到,向他投訴被非法關押到精神病院的訪民有:「……劉新娟(6次)、虞春香(2次)、洪玲玲(被關至今)其丈夫攜女兒四處飄泊……」


12月3日「申冤節」活動當天,訪民舉著自己的申冤材料,有哭天叫地的,有喊冤的,有唱冤民歌的,場面令人鼻酸。(大紀元)


打砸搶的「計生辦」

受害的訪民不一定都是財產被侵奪。因為中共的一胎化政策而遭受「計劃生育辦公室」各地人員搶劫甚至殺害的無辜民眾,是另一類的上訪冤民,例如來自湖南的農民何芳武。2006年6月當他骨瘦如柴的出現在高律師的家門口時說:「我剛從精神病院被釋放出來,我已身無分文,在北京上訪時一直『住』在立交橋下。」
何芳武一家14年來的悲慘境遇,就是肇因於中共的一胎化政策。「1992年9月22至23日,因我三叔的兒子躲避計劃生育,這事本來與我家無任何關係,但以湖南永州市江永縣永山鎮政府鎮長、鎮黨委書記朱志群為首的黑社會同夥幾十人衝進我家,連續兩次對我家進行了非法砸、搜。」

在計生辦人員的打、砸、搶過程當中,何芳武的父親和奶奶被活活打死,房屋和全家所有的物品被砸毀,生豬、耕牛、糧食等所有財產盡被搶走。他的母親因此無家可歸而被迫改嫁,他年僅8歲的弟弟住無居所,被迫流浪乞討要飯,至今生死不明。何芳武則走上艱難而漫長的上訪之路。2003年12月18日,何芳武被送進永州市零陵區精神病院,每天被迫服用精神病藥和注射精神病針劑。

何芳武不是唯一的「計生辦」受害者。在計生問題上對付超生者,中共的手段一慣是「抓光、罰光、抄光」。執行計生工作隊的共產黨員身穿迷彩服、手握鐵錘、腰掛手銬,對超生者亂罰款,繳不起高額罰款的,統統被虐打抄家,奪取值錢的家當牲畜,劫掠後還把不值錢的生活用品和房屋通通砸爛。強迫墮胎與結紮更是見人就抓毫無忌憚,甚至連未婚少女、半百老婦也以暴力強迫結紮。在2007年6月17日至20日忍無可忍的廣西博白農民連鎖爆發7個鎮逾5萬人反計生抗暴事件,當局動用3千名武警公安武力鎮壓,並對網路實行新聞大封鎖。

山東鄉下的盲人陳光誠,為何能登上2006年時代雜誌的年度百大影響世界的重要人物榜?正因為這位勇者敢於指導被「計生辦」野蠻侵權的中國人,依據中國的法律爭取自己的權利。陳光誠先後獲得了英國人權組織「查禁目錄」頒發的「言論自由獎」、「維權鬥士獎」、「特別人權英雄獎」以及素有亞洲諾貝爾獎之稱的菲律賓「麥格塞塞獎」,陳光誠的妻子也獲得了美國的「受難家人獎」。

儘管如此有名,儘管國際輿論同聲譴責中共,但今年陳光誠還是被中共法院捏詞判處4年3個月徒刑。
CIPFG「人權聖火」亞洲分團執行長王鳳蘭律師表示:「你若問我這些中共官員為何要這麼殘暴?我沒有答案。但是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下,中國人受到的是這樣的待遇,台商又能夠如何呢?在中共的法院之前,只有『有權有勢』和『沒權沒勢』這兩種人,沒有中國人、台灣人、香港人、美國人或者韓國人之分。每個沒有權勢的人都是一樣的,基本人權都不受保障。」◇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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