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新年不獲探視 維權網呼籲當局放人

【大紀元2月16日訊】 (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採訪報導)大陸民間的維權網星期三發表聲明,呼籲關注盲人維權者在看守所中受到的不人道待遇,要求當局立刻釋放陳光誠,並解除對其家人的軟禁壓迫。

維權網的聲明指盲人維權者陳光誠在看守所中受到不人道的待遇,呼籲當局在新年來臨之際立刻釋放這個因為人權活動遭地方官員報復的維權者。

聲明中寫道:律師反映陳光誠進沂南看守所以來,體能明顯下降,並開始出現營養不良的症狀。看守所拒不理睬陳光誠多次請求用自己的錢購買飲食或允許家屬探監遞送食品的要求。此外,該所人員在陳光誠再三要求下,才給他一條破爛骯髒不堪、根本無法保暖的被子。

陳光誠的妻子袁偉靜星期五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擔心陳光誠的近況,因為除了以上律師會見瞭解到的情況之外,近一個月再無陳光誠在裡面的消息—

袁偉靜:「現在他在裡面具體什麼情況,我們家人是一點都不知道。送吃的東西進去是絕對不會收的,我們送進去一百塊錢,過年了我們也想給光誠增加營養,改善一下伙食,但是到底他收不收到我們不知道。」

1月25日是陳光誠終審判決後的第一個「探視日」,他的母親和哥哥前往看守所要求探視遭到拒絕;2月13號,大哥陳光福再次前往沂南縣看守所要求會見,仍遭拒絕,所給的理由依然是,還有程序沒走完,袁偉靜說—

袁偉靜:「不給看,說還有一個程序沒走完,但我們家人問他是什麼程序時,他就說不知道了,其實沒有什麼程序了。」

代理律師李勁松指沂南縣當局至今不允許家人會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無賴行為—

李勁松:「家屬按理現在是可以去看,沒有什麼法律程序了。不讓家屬看就不是簡單一個方法問題,這就是像我們在街上碰到一個流氓無賴你應該怎麼辦的問題。」

按照規定,有關單位應該在終審判決後一個月內,決定服刑機構,陳光誠案件一月十二日宣判至今已近超過一個月。同時,對於律師一月十五日以陳光誠生活不能自理為由提出的監外執行申請,當局也至今沒有回應。律師表示要等到確定服刑機構之後,才能作進一步交涉,李勁松說—

李勁松:「我們現在也一直在等他確定執行機構,之後我們才有明確的交涉對象。」

維權網的聲明要求沂南縣人民法院應該立即安排為陳光誠提供身體檢查,並依法批准「監外執行」的申請。

與此同時,袁偉靜被官方用監視居住的名義非法軟禁也已經三個月,前後已被軟禁近一年半的時間,快到新年,官方也絲毫沒有對這個丈夫坐牢,要照顧兩個年幼孩子的女性釋放任何善意,反而是看管的更嚴了,袁偉靜說—

袁偉靜:「這兩天人家都說加了人,我的感覺就是他們對我看得更緊了,我一抬腳他幾乎就要踩我腳後跟的這樣看著。」

記者:「家裡怎麼樣?」

袁偉靜:「還是老樣子,我知道朋友們這個時候都非常關心光誠和我們家裡的情況。請朋友們放心吧,我們新年以後再想辦法去看光誠,我們家裡情況也還可以,希望朋友們可以過一個快樂的新年。」

維權網說種種這些都嚴重違反了中國政府在聯合國大會同意接受的《人權衛士宣言》和1988年加入的《國際反對酷刑公約》等國際慣例。民間人士(包括陳光誠的律師)於2月13日向聯合國有關人權機構遞交了第四份陳光誠案的補充舉報,詳細敘述了山東當局嚴重侵犯維權者人權的做法。(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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