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否認查禁 作者指「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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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禁書風波發生將近兩個星期之後,中共新聞出版總署昨日公開「闢謠」,稱並無所傳「8本禁書」事情。事件所涉的作家章詒和斥責新聞出版總署的回應是「睜眼說瞎話」,章詒和的律師表示出版總署的解釋「自相矛盾」,強調當局的查禁行為是違反憲法的。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對於外界盛傳中國近日查禁八本書,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圖書司負責人說,「不存在查禁的問題,這次我們一本書都沒有查禁。」

章詒和昨日對中國時報表示,她有充分證據證明,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鄔書林在會上就查封她的書講過涉及對她人身攻擊的話,「但我不會傻到告訴他是誰泄露了他的天機」。「我是弱勢者,他是權傾一時的官員,他要想證明自己清白,就把當時的會議紀錄公開,還有錄音錄像,他為何不敢承認?」

章詒和指,鄔書林把她當右派,指她的思想有問題,不讓她的書出版,「這不是因人廢書,又是什麼?」她表示,中國的政治文明需要幾代人去建設,不能指望一蹴而就,每個人都要盡自己努力去做,「所以我要站出來,那怕付出生命,也要維護我的權利」。

曾經以獨立候選人身分當選湖北潛江市人大代表的姚立法指出,《我反對──一個人大代表的參政傳奇》早在去年12月20日前後即受到當局關注,出版的海南出版社當天即在電話中向他表示,當局要「審查該書」,而且要求庫房裡的存書要上封條,清點印量及已銷售量。

姚立法指出,在此次被查禁的八本書當中,《我反對──一個人大代表的參政傳奇》是最早接到禁令的;而1月11日新聞出版總署宣布查禁八本書之後,海南出版社再度致電姚立法,表示「書都要被打成紙漿了」。

《我反對——一個人大代表的參政傳奇》的作者朱凌表示,章詒和的聲明和態度說得很有道理,但她對以法律途徑解決問題並不看好。 「哪年沒有禁書?誰敢說過話?誰敢去維護寫作自由?還不是說禁就禁?」朱凌表示,她將在自己的博客中連載禁書內容,以示不滿。朱凌曾任職中央電視台法制節目記者多年,兩年前其另一本描寫中國農村草根民主的著作《灰村紀事》也曾被查禁。

此外,《人民日報》前資深編輯、被禁書《風雲側記——我 在人民日報副刊的歲月》作者袁鷹在沉默多日後,昨日表示,新聞出版總署通知出版社,稱他的書要補辦手續,因為這種涉及重大題材的書要履行報批程序,書中還涉及反右、文革及領導人的講話,所以要事先報批。袁鷹透露,他的書共出了8000本,現在市面上也賣得差不多了。

附:作家章詒和1月28日聲明

二○○七年一月廿六日十四時許,我在家中接到一位同事的電話,說(大意):鄔書林同志是個好人,你們之間有誤會……那個會上,他沒點你的名。其實,不用托人帶話,我早就知道鄔先生是什麼樣的人。

二○○六年,鄔先生在出版社總編培訓會上說:「我是黑白兩道都有人。我剛才接了一個電話,就是□□□打來的……」隨後又說:「你們要讓我不舒服,我就先讓你們不舒服。」當下我被侵害,是不舒服了,但你也未必舒服。至於「黑白兩道」的話,別忘了我是坐了十年大牢的。您能嚇唬總編們,對我可不靈。

「我沒有點你的名」,這是鄔先生私下帶話的重點。 看來,我需要再重複一遍您的講話(某些字句比我一月廿日的「聲明」有所補充):「這個人的思想有問題。我們已經反覆打過招呼,她的書不能出,稿子走了好幾家出版社,都沒敢出,你們(指湖南文藝出版社)還真敢出,膽子也太大了(一說太猖狂)……對這本書是因人廢書。」接著便是對該社的懲處(摘去優秀出版社稱號,削減百分之二十書號配額等)。在那樣一個場合,用那樣的話語,又針對那樣一個出版社,您所說的「這個人」不是我是誰?那本書不是《伶人往事》又是哪一本?用我從事的戲劇專業術語來解釋,就叫「規定場合、規定情景中的規定人物」。即鑼鼓一響,胡琴一拉,梨園行的人就知道:這是一齣什麼戲,角兒是誰了。您是政府高官,已經亮相,就別賴賬。

鄔先生若問這些話,我是怎麼知道的?「朝廷小,江湖大」這是從前的話;「政府小,社會大」乃是今日之現實。「進得衙門是官員,出了衙門是百姓」——這是現在很多官員的行為特點,您該知道吧。衙門裡剛剛發生的事兒,他們能當資訊、當聊天、當談資都說了出來,其中還隱含著自己的感受與判斷。這是常識,也是人性。您要明白,為了升官發財、胡作非為,卻能密不透風、一手遮天的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您還說:「這個人的思想有問題。」請問:您是不是要搞文字獄?我的思想有問題與你何干?犯法,有國家的法律、法院管。犯錯,有我所在單位過問。您管得著我嗎?憲法給你什麼權力來管我的思想?這是侵犯我的基本人權,所以您應當公開道歉,並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再來說「查禁」。根據我的切身經歷,現在實施的查禁分速禁、緩禁兩種方法。我的第二本書(《一陣風》)剛印完,即封在庫房,這屬於速禁。我的第一本書(《往事》)則是緩禁,即「賣完了就別再印 了」。其實,緩禁的同時也在速禁。我這裡就有一張浙江某市查繳《往事》的收據。這第三本(《伶人》),上邊專門發了個通知,說(大意):網上流傳的查禁八本書的說法嚴重失實。偏偏就在剛才(一月廿八日下午六點卅分)一位姓戴的先生從張家港市打來電話,告訴我:他們那裡的一家民營書店已接到通知,要收繳幾本書,其中就有《伶人》。香港一位資深記者一月十七日給上海某大報寫了篇文章,裡面提到我去年十二月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演講。很快,上海某大報打來電話說(大意):《伶人》剛剛被禁,「章詒和的名字不能見報」。看來,我真個是書被禁、人被封。您的上級發通知說沒查禁書,您卻要查禁。您這不是扇他們的耳光嗎?

一切都很明瞭。您——是您個人將我看成思想犯,剝奪我作為一個公民的言論出版權利,您在公然蔑視憲法。否則為什麼不按照法律程式,而是像現在這樣幹些雞鳴狗盜之事,連自己說了的話都不敢承認?還是「聲明」裡的那句老話:查禁我的書需要公開、公正、獨立的司法程式。我特聘請一個法律顧問團。首席顧問張思之先生,另有浦志強律師、傅可心律師,其他律師暫略其名。他們會依法盡力維護我的權利。

鄔先生,我講了這麼多,我與您之間有誤會嗎?基於我對您的了解,事態還可能會起變化,但我的立場不會變化。

章詒和,二○○七年一月廿八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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