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訪:七老八十的雙淑英被冤判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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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報導)北京聞名基督教活動家華慧棋的母親雙淑英以76週歲的高齡於2月9日被北京當局逮捕,2月26日,被北京崇文區法院以「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罪判刑二年,並處以罰款二千元。雙淑英在法庭上指當局事後捏造證據誣陷,而在現場目擊的訪民趙風容則證實老人當時沒有損壞,當局在誣陷。著名律師鄭恩寵則指出,從逮捕到審判,中間只有6個工作日,如此之快的開庭審判顯然是違法程序,違法審判本身既意味著判決的不成立,這將是當事人今後申訴的重要材料。

中國特色開庭:政府人員佔滿旁聽席位

因是開庭審判,人們早早就到法院門口排隊。北京維權女士周莉表示,她和雙淑英的家人們早7點就到法院排隊等候旁聽證了,她是隊伍的第一人。

8:10,法院開始發旁聽證。但旁聽席位居然都被當局的警察、法院的工作人員佔滿。排隊參加旁聽的人表示憤怒。

經過家人和排隊旁聽者們的抗議,法院最後同意臨時增加座位,讓周莉、雙淑英的兒子華會林、女兒華亞平及訪民王玲、王學鑫等六人參加審判旁聽,前來參加旁聽雙淑英案的100多北京人士,包括華慧棋的妻子魏菊梅,不得不在法庭外等候審判結果。

由政府工作人員塞滿敏感案件的旁聽席位,家人和排隊領取旁聽證者被擠出庭外的開庭審判在中國大陸數不勝數,比比皆是:如葉國柱案,上百人前去,只有家人得到二個旁聽席位;陳光城案宣判時,突然實行「交通管制」,並禁止任何人旁聽;最近發生在上海的毛恆鳳案,雖然上百人早早前去,幾乎悉數被警察抓走,唯有三名家人得以旁聽……。

在宣判對雙淑英判刑二年後,法庭上響起了「冤枉」的連喊。望著特別消瘦的母親,雙淑英的女兒華亞平禁不住哭了出來,信仰基督教的雙淑英老人對女兒說:我都不哭,你哭什麼!

旁聽出庭後,當雙淑英的家人都沉浸在氣憤悲傷中時,又發現雙淑英的兒子華會林的車被罰款200元,周莉說:「只有他一輛車被罰款!法院周圍停著的20多輛車中,這麼多政府官員的車都停在周圍,他們都沒有被罰款,只有華會林的車被罰款。」

政府指控警察作證 老人指當局捏造證據

參加旁聽的王玲和周莉證實,被兩個警察架著進入法庭的雙淑英外表消瘦,老人現在仍住在醫院中,但警察禁止她透露醫院具體的名字。

9點開庭後,檢察院指控雙淑英於2月2日用枴杖砸裂崇文區信訪辦的觸摸屏和敲擊一輛車身造成車身上有一窪陷,合計損壞財物2萬1千元。檢察院還播出了案發現場的錄像,一張雙淑英的拐棍正敲在車□轆上的照片和另外一張觸摸屏的黑白照片,以及三個崇文區治安處的警察出庭作證。法官宣佈雙淑英被判刑二年。

雙淑英在法庭上否認當局對她的指控,她申辯當時看到一輛車正向自己撞來,不得不用枴杖抵擋,但沒有敲壞車身,車身有坑的照片是事後的偷偷拍照。參加旁聽的訪民王玲說:在錄像中看到車身的坑沾些綠色,是綠漆砸的,不是老人的木頭枴杖砸的。

雙淑英也不承認曾毀壞過觸摸屏。在法庭上,雙淑英的辯護律師對損壞財物的價格制定提出了質疑,認為價格不應當按照廠家認定,而應該由鑑定機關認定。律師還就警察作證說觸摸屏完全被砸壞提出質疑:從錄像中一閃而過的鏡頭裡可以看到當時觸摸屏亮著燈,並沒有如警察所言觸摸屏完全被毀壞。

旁聽者周莉認為:指控的兩張照片和錄像都是間接證據,不是直接犯罪證據。

出現在檢察院提出的指控錄像中的北京訪民趙風容,她是除了警察之外,案發現場的唯一目擊者。26日,54歲的趙鳳容在法庭外對記者說:「當時(2月2日信訪現場)我在旁邊看著呢,那車沒有被砸壞,是他們自己後來弄的。」她還表示,在警察說雙淑英砸螢光屏時,自己在旁邊,卻被警察們給推了出來,「我被三個警察扔了出來,一個掐脖子,兩個掐胳膊。」她被警察掐傷。

鄭恩寵:政府和一位老人作對 七老八十被冤判兩年

就三名警察出庭作證,著名律師鄭恩寵認為:警察是執法者,他們在現場看到並作證指控,不但毫不公平,亦於法無據。政府出面和一位老人作對,七八十歲的老人,被冤判兩年,中國的人權形象是非常差的,媒體應該把這種真實的案例予以公佈,要讓胡溫政府和世界知道。

有著相同利益和僱傭關係的政府工作人員出庭作證不是第一次。在被判刑四年的北京葉國柱案中,政府當時提出了40個證據指控,這些證人來自黨、政機關的工作人員和警察、法院等政府僱傭者以及逼遷者。辯護律師高智晟曾在法庭上辯護:「除中國的公、檢、法外,還有誰能從這些證據中看出上訴人上訪是無理的。」

高智晟指出:「黨委部門在法律上無任何地位,其無作證的法律資格。原審對國家機關及國家工作人員作證資格的審查方面是赤裸裸違反基本法律原則。」

「像原審這樣的『法院』,其深諳顛倒黑白之道,兩字之差別,稍不留神,你還真無法發現這種與其角色價值背道而馳的不光彩之舉。這樣的法院作出的判決,豈有公正度、公信度可言。」

當局作梗 辯護人問題一波三瀾

雙淑英於2月9日被捕,2月26日被宣判。中間除了7天過年的長假和週末雙休日之外,只有6個工作日。從逮捕、檢察院立案偵查到法院宣判,只有七-個工作日。

據雙淑英家人請的律師給他們透露,律師表示,在他們的律師生涯中,從來沒有看到過這麼快的立案和審判。律師第一天從公安局跑到檢察院,第二天從檢察院又跑到法院,一路竟跟不上案件的進展。翻看過雙淑英的卷宗的律師於大年二十九在醫院裡終於見到了雙淑英。老人自被捕後病重住院。在和律師見面時,雙淑英不但堅持自己無罪,她還堅決的拒絕了律師的辯護。

家人分析,老人可能一是擔心律師可能是政府指定的律師,怕被騙不肯接受;二是可能顧慮聘請律師花錢。因為老人在沒有入獄之前,和華慧棋等兒女經常聽到法院指定的律師騙取當事人認罪後,反而被重判的案例,家人表示,老人對不請律師早已有了清晰充分的認識。家人準備自己為老人辯護。

被拒絕的律師對雙淑英的家人表示,因老人拒絕律師辯護,我們不接手該案。在記者於23日的採訪中,一女律師對記者反復強調:因為我們不接手,我們不想透露案件內容,不能做任何評論。

此後,經過7天長假,2月25日,法院上班。上午,雙淑英的兒子華會林和周莉女士前去崇文區法院申請為老人辯護。法院工作人員拿走了他們的身份證後一個小時,回來告訴他們要當辯護人,必須要出示當地派出所開具的沒有受到管制的證明。二人無奈奔波到派出所,但令他們驚奇氣憤的是,周莉所在的朝陽區三里屯派出所和華會林所在的蒲黃榆派出所竟都異口同聲的要求他們拿出法院邀請他們當辯護人的邀請公函才可以開具證明,雙淑英的兒媳婦魏菊梅、華會林、周莉都指控,「為什麼不同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回答都一樣,就是法院都安排好了」。結果,華會林和周莉沒有成為雙淑英的辯護人。

上海著名律師鄭恩寵指出,法院索要無管制的證明是「胡說八道」,在騙人。他表示當辯護人沒有必要必須開具什麼地方的證明,如果法院認為申請人不能夠出庭當辯護人,則法院必須拿出對申請人的調查證據,「現在就是誰主張權利誰舉證,且法官必須保障當事人的權利,保障當事人辯護的權利。」

華會林和周莉表示自己沒有遭到什麼管制,鄭恩寵律師也證實,作為仍處在被剝奪政治權利時期的自己,也可以作辯護人,昨天他還作為辯護人,把替親屬辯護的一份答辯狀交給了上海閘北區法院。

但沒有辯護人的開庭審判,顯然就是公然剝奪當事人的辯護權利。既然不准近親辯護,那法庭怎麼辦呢?

據雙淑英的家人透露,在華會林和周莉被拒絕的當天下午——開庭前不到半天,被雙淑英拒絕的律師卻得到法院的通知,法院強求律師無論如何也必須出庭辯護,哪怕只出庭一個律師。

27日,記者打電話採訪了京鼎律師事務所的出庭辯護律師屈獻莊,他證實了老人曾拒絕律師的辯護,是法院要求律師到法庭去,法院說,如果老人當庭拒絕辯護那時再解除辯護,但庭上老太太表示,既然是家人請的,就同意律師辯護了。

小心翼翼措詞應對記者採訪的屈獻莊律師也不肯對記者「從逮捕到宣判,中間只有六個工作日,可否能做好取證、辯護的準備工作」問題進行評論。接著,記者又問:

「據我所知,你們是在25日下午,才接到法庭必須出庭的通知,你們有時間做辯護準備嗎?」

屈獻莊律師仍然躊躇再三,他為難的說:「這個,我就不便說太多了,我怕對案子有影響。昨天我跟主任談了,我們就考慮可能這個案子跟政府有些關係。因老太太不服,表示要上訴。我說的一些話可能對二審有不好的影響,我怕給當事人帶來不好的影響,我不能多說。」

鄭恩寵律師對中國律師不敢說話的處境表示理解,他說「律師不敢接受採訪我可以理解。中國律師很多是花瓶,還有很多不敢接受這樣的案子。因為畢竟中國媒體已經公佈,有700個律師因為辯護被關進了監獄。」

「就是在北洋軍閥時期,中國共產黨的創始人李大釗上絞刑架之前,還有個著名的大章士釗律師為他辯護,有個著名的辯護詞。共產黨的創始人上絞刑架還有個大律師為他辯護,今天的共產黨已經執政多少年了,恢復律師制已經20多年了,竟然為了一位老人的辯護推脫,太有損中國形象。」

雙淑英案七個工作日就衝入判決,在異議人士的審判中堪稱史無前例。

當局在7天長假後的第二個工作日開庭,其實也是經過精心計算的。一般起訴書送交當事人和辯護人手中,10天後審判,遇到節假日必須順延,否則違法。但如果第二個工作日開庭,休假日就可以算作一般日子計算。鄭恩寵認為:這麼快的開庭審判本身就是違反程序,違法審判本身就不合法,將是當事人今後申訴的重要材料。

中國執法機構偏愛星期五的奧秘

雙淑英是2月9日星期五被捕,鄭恩寵律師證實中國的執法機關偏愛星期五,他分析其因:

「星期五下午或者晚上通知你週一開庭,這樣週末雙休日律師也休息,你當事人上哪裏去找律師?就是星期一你找到律師馬上要開庭了,律師接案再到法庭也遲到了。所以,這是中國法律方面特有的現象。當年在判我的案子的時候,法官也是週折必須轉入正常程序的審判,星期五下午七點到看守所告訴我要開庭,我要是告訴家人開庭找律師也只能通過法警打電話,但法警都下班了,就是他週一來上班,再拖你到晚上也沒有辦法,所以,我就拒絕在起訴書上簽字。」

如果不是判處三年以下、事實清楚、本人認罪的簡易程序,則必須轉入正常程序的審判。因雙淑英不認罪,不可能是簡易程序。按照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正常程序的審判,法院在把起訴書送交當事人和辯護人手中的10天後方能開庭,而法院也必須在開庭3日前發出開庭公告,並通知本人和辯護人。

鄭恩寵是個律師,不管當局如何試圖拖延,他們還是把起訴書送到他的手裡。但如果是一般人士被逮捕判刑,當局又如何對待他們?試圖為雙淑英作辯護的周莉向記者證實:「我也進過監獄,自己和看守所裡看到的所有的人,我們從來沒有接到過什麼起訴書,他們從來就沒有給過我們什麼起訴書,也沒有事先告訴我們,就是開庭了把你拉去。我就是這樣,被逼得學了不少法律。」

美國的對華援助協會於26日當天,以題目為《近80歲的基督徒因維權上訪被判刑2年》發出呼籲:該案以「法制」名義,借「刑罰」手段,恐嚇、報復和壓制抗議政府違法執政的公民,與剛剛二審維持原判的判定浙江蕭山基督徒「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案件 同出一轍。不同的是,新年將至把年近八十的老人關進大牢,元宵夜前對病患纏身的雙女士定罪量刑,北京崇文區法院法官、區政府官員在「豬年」炮製的「竇娥冤 案」,又將北京政府官員的執政良知推向中國歷史的最低線。因此,在3月5日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即將召開之刻,我們不得不呼籲全國人大、國務院、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公僕,勇敢面對「雙淑英女士一案」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儘快查清並公正處理該案。

26日,雙淑英案一審判刑二年,此後,老人將有10天的上訴期。今後,老人的遭遇又將如何,中國法治的現狀,在一個老人的案子上將如何折射,不只是庭外等候的100多人,還有更多的讀者,大家都拭目以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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