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揭發父親包二奶被判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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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七日電)中國山東省濟南市一名女大學生因為在網上揭露父親「包養二奶」,被涉嫌「二奶」告上法院,結果被判侮辱他人罪名成立,接受管訓兩年,以及刪除網上資料。

「齊魯晚報」今天報導,這名大學生叫王靜,約兩年前在自己建立的「反包二奶」網站上張貼父親王志華「包養二奶」李翠蓮的相關資料。

兒時王靜(中)與父母的合影(網絡圖片)


去年八月,李翠蓮以王靜涉嫌觸犯侮辱罪、誹謗罪為由,向定陶縣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李翠蓮的代理人指出,由於王靜的惡意炒作,「王志華包養李翠蓮」的消息一度成為社會熱點,搜索的相關網頁有五百多頁。

這名代理人表示,「王靜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故意捏造事實,侮辱、誹謗李翠蓮,給其人格、名譽造成巨大傷害,造成嚴重社會影響,情節十分惡劣。」

王靜則反駁說,網民在她的網站上發表的言論代表網民的意見,不是她指使誰去做的。

她並說,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李翠蓮和王志華有不正當關係,但有間接證據。

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王靜的行為確實侵犯了李翠蓮的名譽權,使李翠蓮的名譽受到傷害,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侮辱罪。

至於誹謗罪,法院認為,王靜在網站上發表的文章中有誹謗李翠蓮的內容,但主要是對李翠蓮進行了侮辱,其誹謗李翠蓮的行為尚不夠成犯罪。因此,指控王靜犯誹謗罪不成立。

據報導,二零零三年初,李翠蓮陪同父親到齊魯醫院治病時,由王志華幫忙在濟南租賃房屋,由此引發了王志華夫妻間的衝突矛盾。二零零五年,兩人離婚。

在父母離異後,王靜先後兩次前往北京向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舉報父親「包二奶」,後又設立網站,在網上公開父親的「劣跡」,引起網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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