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參議院通過反恐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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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八日專電)菲律賓參議院昨晚挑燈通過反恐法案,准許執法當局在未持拘捕令的情況下扣押嫌犯三天,但如果發生錯扣將提供鉅額賠償。

參議院昨晚趕在今天休會之前,以十六比二無棄權的票數,通過被稱為「人類安全法」的反恐法案,參議院版本尚需與去年眾議院通過的版本整合後,才能送進馬拉坎南宮給雅羅育總統簽署成為法律。

這道法案將恐怖活動定義為:刑法或其他法律所涵蓋,在人群中散播或創造普遍性及異常性恐懼、恐慌,以逼迫政府屈從於不合法要求的行為。

馬拉坎南宮希望參眾兩院能在聯席會議中讓反恐法案塵埃落定,但國會消息人士稱,國會於今天休會,聯席會議要到在六月才能舉行。

參議院版反恐法案是由現任參議院議長衛拉爾於二零零五年十月提出,但直到昨天才過關。衛拉爾表示,參議院針對原版本加設了若干保障措施,希望排除人權組織及一般民眾對於反恐法案將危及人權的憂慮。

這道法案規定,執法當局可在未正式提出控告或沒有拘捕令的情況下扣押嫌犯三天,但如果發生錯扣,每天需賠償五十萬披索,相當於一萬零三百美元;恐怖份子一經審判罪名成立,可處最高四十年的有期徒刑,不得假釋。

此外,執法當局不得強迫新聞工作者、律師及醫師透露可疑恐怖份子的訊息或線索,而且這道法律也不能在任何選舉的選前一個月或選後兩個月內執行,以免執政當局用以騷擾反對人士。

菲律賓激進組織稱,法案對恐怖行為的定義太過廣泛,擔心導致人權被侵犯,也害怕軍警單位用以騷擾反雅羅育人士,他們已計劃在不久後發動示威。

眾議院早於去年通過其版本的反恐法案,將恐怖主義定義為:預先策劃、威脅或實際使用暴力對付他人、財產及環境,以散播恐慌或製造混亂的行動,違犯者可罰款一千萬披索,判處無期徒刑。

菲律賓是繼九一一事件之後,全球率先呼應美國反恐戰爭的國家,而美國也一直大力支持菲律賓掃蕩恐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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