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法院將審理光華寮案 兩岸都提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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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二日專電)有關日本京都「光華寮」的所有權到底屬於台灣或中國?已在日本纏訟長達四十年。但在日本高等法院判決所有權屬於台灣後,案件卻遭擱置二十年。中國今天提出意見書,台灣也將很快地提出意見書,為日本最高法院審理此案揭開序幕。

日本公共電視台NHK 電視台今晚報導,中國今天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意見書,主張日本和中國簽訂聯合公報後,台灣已沒有代表中國的立場,隨後的審理都屬無效。

光華寮原為日本民間的建築物,一九四五年由京都大學租借作為中華民國留學生宿舍;一九五二年,由中華民國駐日機構買下;一九六七年,台灣方面向京都地方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支持中國的住宿學生交出宿舍。

一九七七年,京都地方法院在一審判台灣敗訴;但是,一九八二年時,大阪高等法院駁回一審判決,確定更審。判決文指出,政權完全轉移的話,前政府的公有財產應由新政府繼承,但是本案的前政府(中華民國)還保有局部地區,並維持實效統治,在第三國的公有財產,若與行使國家權力無直接關係,並不失去所有權。

一九八六年,京都地方院判決台灣擁有光華寮的所有權;一九八七年的上訴審,大阪高等法院維持原判。被告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結果審理遭擱置長達二十年,直到今年一月,最高法院要求台灣和中國雙方提出意見書。

中華民國駐日代表處官員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說,意見書提出的截止日期是三月九日,代表處還在和律師進行最後的協議,將在截止日前提出意見書。台灣海峽兩岸分別提出意見書後,將使得最高法院進入真正的審理階段。

報導指出,本案迄今的審理都以台灣是案件的原告作為前提來進行,日本最高法院今後審理的重點有可能針對台灣能否繼續這項審判。這項審判關係到日本司法對台灣海峽兩岸現狀的解釋,其動向備受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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