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法院将审理光华寮案 两岸都提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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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芳明东京二日专电)有关日本京都“光华寮”的所有权到底属于台湾或中国?已在日本缠讼长达四十年。但在日本高等法院判决所有权属于台湾后,案件却遭搁置二十年。中国今天提出意见书,台湾也将很快地提出意见书,为日本最高法院审理此案揭开序幕。

日本公共电视台NHK 电视台今晚报导,中国今天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意见书,主张日本和中国签订联合公报后,台湾已没有代表中国的立场,随后的审理都属无效。

光华寮原为日本民间的建筑物,一九四五年由京都大学租借作为中华民国留学生宿舍;一九五二年,由中华民国驻日机构买下;一九六七年,台湾方面向京都地方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支持中国的住宿学生交出宿舍。

一九七七年,京都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台湾败诉;但是,一九八二年时,大阪高等法院驳回一审判决,确定更审。判决文指出,政权完全转移的话,前政府的公有财产应由新政府继承,但是本案的前政府(中华民国)还保有局部地区,并维持实效统治,在第三国的公有财产,若与行使国家权力无直接关系,并不失去所有权。

一九八六年,京都地方院判决台湾拥有光华寮的所有权;一九八七年的上诉审,大阪高等法院维持原判。被告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结果审理遭搁置长达二十年,直到今年一月,最高法院要求台湾和中国双方提出意见书。

中华民国驻日代表处官员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说,意见书提出的截止日期是三月九日,代表处还在和律师进行最后的协议,将在截止日前提出意见书。台湾海峡两岸分别提出意见书后,将使得最高法院进入真正的审理阶段。

报导指出,本案迄今的审理都以台湾是案件的原告作为前提来进行,日本最高法院今后审理的重点有可能针对台湾能否继续这项审判。这项审判关系到日本司法对台湾海峡两岸现状的解释,其动向备受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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