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後主:論社會科學的第一原理

李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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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在西方哲學史上,笛卡兒曾經認真探索過人類理性的第一原理,從懷疑經驗世界裡的一切不確定性出發,在思維活動中找到了「思考者(懷疑者)」這個確定無疑的事實,於是,「我思,故我在」就作為人類理性的第一原理被確認下來。說是第一原理,但它的作用遠遠沒有笛卡兒所設想的那樣——以此確定的事實出發,依據嚴密的推論而建立起一整套達到真理的理性認識論體系,這個原理只是支持了理性主義依據自身在思維活動中對確定性的證明。這些都是題外話了,就不扯了,本文所要探討的是在西方哲學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的一個哲學問題,即甚麼是社會科學領域的第一原理?

[關鍵詞]:社會測量,社會證明,社會事實,社會事件,社會現象,社會信息

一,從「自然事實」到「社會事實」(從「多次測量」到「多方測量」)

(註:本章講的社會事實是指對「自然科學測量數據的社會認可」)

在西方自然科學中,我們都知道,知識體系是依據這樣一條認識路線建立起來的:觀察、分析、假設、驗證。在這個體系的最後一個步驟中,需要確認的是自然科學領域的某個基本事實或某一基本原理。這裡所關心的是:當一個自然科學的基本事實被確認時,它是不是就立即成為一個社會科學的基本事實?自然領域的基本事實如何過渡成為社會領域的基本事實,這其中如果有一個過渡環節的話,那麼它又是甚麼呢?

先舉個例子!

在菜市場一個主婦買了四斤蘿蔔,當她就要走出菜市場時,她忽然轉向門口的一個公平秤,把蘿蔔放在秤上又秤了一遍,這才滿意的離去。在這裡我們看到,值得懷疑的並非是測量物質重量的物理原理的有效性,而是測量者利用人們對自然科學原理的信任而提供虛假測量數據的可能性。這就說明,一個自然科學的基本事實在進入社會領域時首先要經歷一個「社會認可」的過程,「社會認可」正是自然科學的基本事實成為社會科學的基本事實的過渡環節。

自然科學的數據如何獲得社會認可呢?這個過程不可能再依賴自然科學的基本原理,而是要依賴社會科學的第一原理,只有依據這個第一原理、以此為基礎構建起一個「有效的自然科學的社會認證體系」,自然科學的測量數據或基本事實才能順利的實現社會認可。

這個社會科學的第一原理,我把它稱為「多方認證原則」(或「多方確認原則」),意思就是說,一個自然科學的數據在進入社會交往領域時,不能僅僅由單獨的一個測量方來提供,因為單方提供的數據其真實性是未經「社會證明」(見關鍵詞解釋[4])的,所以不能得到社會的認可,這就需要至少有另外一個不同的測量方來完成同樣的測量過程,為社會提供第二份測量數據以供比較和選擇。第二方的存在可以把「被測數據之真實性的社會證明」,從單方的「邏輯不可能」變為現在的「邏輯可能」,但是從「可能性」到「現實性」還是有差距的,所以,在一個正常的社會體系中,僅僅有兩個測量方都是遠遠不夠的,要確認一個「社會事實」,還需要存在一個「多方」的社會測量環境。為了對比說明,我們可以回憶一下自然科學中的情況,在自然科學測量過程中,一個數據並不是被一次測量出來的,而是通過多次測量最後取平均值所得到的,所以,自然科學的測量原則是「多次原則」,而社會科學的測量原則卻是「多方原則」,只有在多方的社會測量環境中,通過對比各方所提供的測量數據(人們衡量這些自然科學的測量數據的真實性就是一種社會測量過程),人們才能最終確認自己心裏認為最接近事實的那個測量結果(社會測量的平均值)。如此,通過多方的對比,一個自然科學的數據才能最終得到社會證明並被社會所認可,經歷這樣的過程,一個自然科學的事實才能終於成為一個社會生活或社會科學的事實。

可見,「多方認證原則」是確認社會事實的最基本的原則,是自然科學延伸進入社會領域時所遭遇到的第一個社會科學基本原理,不僅如此,在社會科學領域,從紛繁複雜的「社會事件」、「社會現象」及「社會信息」中尋找「社會事實」(以下論述)時都需要應用到這個基本原理,因此,它也是得以順利構建社會科學所有知識體系的第一原理。

二,從「社會事件」到「社會事實」(從「單方立場」到「多方立場」)

(註:本章講的社會事實是指對一個社會事件的「是非判斷」)

如果說,自然科學數據的多方認證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只是偶爾一現的可有可無的行為,一如以上的主婦所為,自然科學的社會認證原則在我們的生活中只是一個模糊而遮蔽的原則,那麼,在社會生活中的「多方認證原則」卻作為一個明現的、凸顯的、必不可少的生活經驗,在不知不覺中已被人們大量使用,尤其在辨別重要社會事件的真相之時。

一個「社會事件」中到底包含甚麼樣的「社會事實」,這需要通過調查該社會事件的多個參與方、分析對比各方所提供的社會信息,才能最終得知,這也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基本經驗。比如,法院審理案件時(每個案件都是一個社會事件),既要聽取原告的陳述,也要調查被告的申辯,通過對比雙方的陳詞,獲取信息一致的部份作為在這個社會事件中首先可以被確認的部份社會事實,在此基礎上再分析雙方所提供信息的不同部份(有時候還需要過濾掉假的信息),綜合起來才能較完整的復原一個已經發生過的社會事件的真實面貌,如此,一個案件背後的真實歷史過程才能較全面的顯現出來,一個基本社會事實才能被確認並以此作為法律裁決的依據。反過來,假如法院僅僅依據原告單方面的陳述來斷案,那麼社會事實就有可能被歪曲,是非黑白就會被顛倒,社會就會失去基本的公平狀態而陷入混亂的局面(註:這裡講的是社會事實的歪曲,關於社會判斷的歪曲所導致的社會混亂情況請繼續關注《伏魔十三式》系列第十一式)。

法庭判案如此,社會生活中大量爭端的解決、疑團的破解亦莫不如此,對每一個社會事件的評定與判斷都需要綜合考慮各個參與方的不同觀點與看法,蓋因為每個參與者不僅代表了這個社會事件的不同部份,也代表著參與者個人(或團體)以自己獨立的立場和態度對此事件的基本認識。一個社會事實的確認在原則上必須是包含了每一方的立場和觀點的系統的、綜合的看法,換句話說就是,每個參與方對社會事件的認識是站在自己單方的立場上來看待的,但在形成社會事實時,必須有一個超越「單方立場」的「多方立場」的存在,以「多方立場」來全面的綜合的考察,才能最終在社會事件中形成基本的社會事實。反之,假如沒有「多方認證原則」,就不會存在社會公認的基本事實,所有的判斷要麼無存下手,要麼就會失之公平。

在社會生活中,法院就是一個基於「多方立場」而建立起來的重要社會部門,它以鑑定社會事實、依據法律評判社會事實的是非曲直為己任,除了法院以外,人們在生活中只要涉及到事實認定與是非評判都需要站在「多方立場」,以「多方認證原則」來指導進行。「多方認證原則」在從社會事件中確認社會事實時,所體現的正是社會的基本公平原則,所保證的正是社會的基本公平狀態。

三,從「社會現象」到「社會事實」(從「單角度」到「多角度」)

(注本章講的社會事實是指透過社會現象表面而認識到的隱藏於其內部的那些真實而深刻的社會信息)

上一章所涉及到的社會事件只是社會現象中的一個片斷、一個部份,對這樣的社會事件中事實的認定一般情況下並不需要十分複雜的專業性研究,只需要綜合考慮各方的陳述,做到不偏不袒、保證公平即可。但是,如果要更進一步的在社會的整體面貌中尋求社會在某個歷史階段的一些真實狀況,那麼就不僅僅是評判一個社會事件那麼簡單的事情了,而是要對一個階段一連串的社會事件進行複雜的分析研究與綜合考察,這就涉及到社會科學領域的專業研究問題了。

相對自然來講,社會是更複雜的對象,一方面因為社會科學研究的對象並不像自然科學的對象那樣相對的清晰「可見」(包括儀器所見),另一方面,也因為社會科學的研究者本身就處於社會之中,與自己的研究對像有著千絲萬縷不可分割的聯繫,一個人所處的歷史時代、社會背景以及他自身的社會地位、知識結構、心理因素與宗教信仰等等都會影響到他對社會現象的基本看法,因此,研究者對研究課題所選取角度的不同,對同一問題的立場和出發點的不同,都會影響到他最後所得出的結論。如此說來,社會科學領域不就沒有意見一致的共識了麼?其實,這個問題依然是前兩章所論述的「多方認證原則」的問題,研究者大抵是基於自己獨特的角度和專長來進行社會問題研究的,相對於一個整體的社會現象來說,每個人的研究都必然是片面的,因此,要使一個整體社會現象得到較全面的反映,首先必須要有一個「多角度研究狀態」的存在;另一方面,對於公眾來講,要瞭解一個較複雜社會領域的基本事實,也就不能僅僅依據一個研究者的研究報告來做出判斷,而是要吸收該領域的多種研究報告,特別是角度不同的研究報告,通過這樣的多方比較與綜合(社會測量),最終才能形成公眾自己對該領域社會現象的一個綜合的全面的看法。

下面以人們對中國大陸經濟狀況的認識為例來說明這個道理。

一個歷史階段的經濟狀況本是個十分複雜的社會現象,它包括GDP總量、經濟效益、金融、財政、國民收入的分配、生態環境的保護等等多方面的要素,衡量一個社會經濟狀況的好壞必須要綜合考慮以上各個要素的整體狀況,而不能以偏概全,以部份代替整體。然而在中國大陸,普通群眾對於經濟現象的認識還僅僅停留在GDP總量這一個單方面要素上,對於其它的要素要麼是一無所知,要麼根本不去關注(政府壟斷媒體所造成的,這個問題下文再述),於是,本來十分嚴重的大陸經濟問題在老百姓眼裡竟然了成了中共政府的執政成就,成為其統治合法性的重要依據,這不是謬之千里嗎?這個問題不是本文要探討的(推薦讀者去讀何清漣女士的相關文章),只是說明在理解重大社會現象時,只有「多角度的研究」才能形成比較真實全面的基本社會事實。

學者研究社會現象的「多角度研究狀態」,與大眾理解社會現象的「多角度測量方式」(社會測量在人們理解較大社會問題上的應用方式),正是社會現象的學術研究與其研究成果被公眾認可的唯一正常途徑,如果關閉這個正常途徑,而強行推行一種觀點、一個視角,那麼社會現象的大多真實部份就會被掩蓋起來,人們對社會問題的看法就會產生嚴重的偏移。因此,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能保證社會事實全面客觀的呈現在社會主體面前的基本原則依然是「多方認證原則」,在學術領域就是要保證充分的「學術自由」,做到真正的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四,從「社會信息」到「社會事實」(從「單渠道」到「多渠道」)

(註:本章講的社會事實是指在公共信息中被社會認可和接受的那部份社會信息)

學術自由是為了保證社會現象的複雜狀況被真實的反映出來,但是,如果沒有公共傳媒的傳遞,這部份真實信息依然到不了公眾這邊,如果媒體被單方所壟斷,那麼公眾的「多角度測量」過程就無法進行,因為壟斷傳媒的力量必然以自己的單方選擇來代替公眾的多方選擇。因此,「新聞自由」是保障學術自由下的研究成果成為公眾基本常識的重要前提,不僅學術領域如此,在公共信息的傳遞方面「新聞自由」也是保障「社會信息」最終成為「社會事實」的唯一可靠的原則。

在社會生活中,人們獲取社會信息不可能事事都去親自調查(社會調查),因而多是通過接間渠道來獲得信息的,即人們主要是通過「社會測量」的方式來獲取公共信息。也可以說,在獲取社會公共信息方面,對普通公眾來講,「社會調查」只是輔助的手段(有必要時才進行),而「社會測量」才是主要的方式。因此,為了保證社會測量的有效性,必須要給公眾提供「多渠道」的信息來源,使被測量對像(此處指社會信息)多元化、多樣化、多角度、多立場,如此,社會測量的平均值才能最大限度的接近社會事實(或者可以近似的認為就等於社會事實),公共社會信息也才可能真實的反映實際情況,成為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經驗材料。舉個例子,比如說發生了礦難,通過多家新聞媒體的多方面多角度的追蹤報導,人們就可以瞭解到這個災難背後可能的深刻社會原因,或是官商勾結、非法開採,或是礦主利慾熏心、無視生命,或者是別的甚麼原因等等。反過來,如果政府壟斷媒體,只是從獨家的新聞機構、單一的角度出發來報導領導是多麼高度重視、多麼親自關懷、社會救助是多麼春風化雨、多麼溫暖如春,那麼,可想而知,民眾能從中得到甚麼樣的真實社會事實?而且這個獨家的新聞機構即使刻意製造了假新聞,民眾也是沒有機會通過多方對比來識別鑒別的。

在現代社會,新聞媒體是以專門傳遞公共信息為己任的重要社會部門,人們對身邊社會信息的瞭解幾乎都是通過「多方的新聞媒體」來獲知的,新聞媒體為公眾提供多元化的社會信息,使公眾的「社會測量」成為可能。假設全社會只有一家新聞媒體,只提供一個渠道的信息來源,那麼誠如前文所述,從邏輯上講,這家媒體所提供的社會信息的真假是無法證明的(除非以社會調查的方式,但對大部份公眾來講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在正常社會條件下,「新聞自由」(包括新聞領域的多方體系的存在及言論自由)是保障公眾獲取真實社會信息的一項基本社會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基本人權。在新聞自由制度下,才可以從根本上杜絕信息壟斷和新聞造假現象,人們才可以通過「多渠道」的信息來源來對比求證社會信息中的真實部份,公眾在「社會測量」過程中才可以去偽存真,認識或瞭解到公共「社會信息」中的基本「社會事實」。

總結

任何一門學科都是建立在該領域的基本事實的基礎上,社會科學也不例外。社會科學的事實有別於自然科學的事實,它要通過社會認可才能成為一個基本事實,因此,社會認可的方式必然成為構建社會事實的基本方式。筆者認為,社會認可是通過「多方認證」來實現的,社會認可中的普遍原則就是「多方認證原則」,唯有這個原則可以預防社會偏見、體現社會公平、杜絕信息壟斷、確保社會事實的客觀性和有效性,因此,它是社會科學整個學術大廈得以順利建立的根基,是社會科學領域的第一原理。

[後記]

相對於笛卡兒純形而上的無實際用途的「理性第一原理」來說,「社會性第一原理」正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生活原則,不但具有實際意義,也在理論上真正支撐起了社會科學的整個學術大廈,所以,它是哲學史上一個真正的第一原理。這個原理的提出,希望能對迷在謊言與欺騙中的大陸民眾起到醍醐灌頂般的警醒作用,幫助他們儘快認識身邊殘酷的社會現實,從而能最終走上尋找真理的正道。

關鍵詞解釋,出自《李後主哲學大詞典》

[1]社會現象:社會生活或社會生活在某個領域的整體面貌。

[2]社會事件:社會現象中被單獨羅列出的一個片斷、一個部份。

[3]社會事實:社會生活中被人們所認可的自然科學的測量數據或者社會事件、社會現象以及社會信息中的真實部份。

[4]社會證明:對社會事實的社會認可過程及其方式,它區別於以單純的自然科學技術手段和數理邏輯的證明過程。

[5]社會測量:人們以 「多方認證原則」衡量自然科學測量數據的真實性及以此原則判斷社會事件、研究社會現象、分析社會信息,以最終形成社會事實的思維觀測過程。

[6]社會信息:略。

[註:]社會證明與社會測量是對同一社會認可過程的不同角度的不同論述而已,社會證明的途徑要通過社會測量,社會測量的目的是為了社會證明。

附錄:《關於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沒有社會科學的簡要證明》

在中國大陸,黑暗籠罩的土地上,黨文化一手遮天的烏雲下,社會科學只是一個美麗的傳說,從來沒有成為現實的學術營養。在這種情況下的所謂社會科學研究,要麼是裝模作樣(假大派)、要麼是瞎子摸大象(無知派)、要麼就是畫餅充飢(空想派),在嚴密的輿論封鎖、思想鉗制下,在偏離正常人性和理性的普遍思維方式和價值觀的壓迫下,僅有的一點真知灼見常常處於被打擊被消滅的狀態。

一,關於自然科學數據的社會測量,中國大陸的統治體系中生不出一個允許多方印證的社會環境,「自然科學的社會認證體系」只是處於萌芽狀態,僅僅在少數領域發揮著有限的作用,在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自然科學的數據上,中共政府從來都是用自設的一個所謂權威機構來代替正常的社會認可。

50年代末的大躍進中,人們瘋狂的製造政治衛星,對於本屬於簡單自然科學領域的農業產量的測量數據,除了由黨的部門統一口徑製造出的虛假數據以外,全國居然沒有一家正常的測量機構為社會提供一分清晰可見的農業產量的實際狀況報告,彭德懷想做這個簡單的事情,結果陪上了性命,這是社會認可缺失最嚴重時的情況,後果是全國因此餓死4千萬人。2003年初的非典,也是個簡單的醫學領域的傳染病檢測問題,由醫學部門就可以鑑定了,但是衛生部(中共的醫學權威部門)部長卻代表大陸的醫學機構向全世界宣佈:「中國沒有發生重大疫情,來中國大陸旅遊是安全的。」這話音剛落,部長就下台了,非典也開始大規模蔓延了,至今實際死亡人數依然是國家機密。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大陸的地震研究機構已經得出結論要發生強地震了,但是,科學機構的測量數據被權威部門當作國家機密封鎖起來,有沒有地震依然是中共的權威部門說了算,自然科學的測量數據並沒有進入社會認可的正常渠道而過渡成為社會事實,結果20萬條生命由於沒有得到這個「社會事實」的告警而在睡夢中隕逝了。法輪功到底能不能祛病健身(主要關注它是不是一個社會事實),更是一個首先由患者來檢驗、由醫學機構來見證的純技術性問題,但是中央電視台卻無視幾千萬人的修煉體驗與煉功後身體健康的實際狀況(取消了公眾的社會測量過程),代表中共政府硬是向全世界宣佈「煉法輪功煉死1400人」,中科院的那條惡狗何院士也幫著亂咬,說煉法輪功會得精神病,等等,這樣的例子不需要再舉下去了。至於說進化論的證偽、史前文明的證實以及靈魂學、輪迴轉世研究、人體特異功能研究、人體經絡運行研究等自然科學已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涉足的高深領域,在中共統治下,既不可能產生實質性的自然科學測量數據,更不可能進入社會測量領域,成為被人們所認識的部份社會事實,倒是看到取消中醫的狗叫聲在中共的權威部門的支持下卻越喊越高。

自然科學在中共眼裡只是代表了技術,至於科學精神、科學視野、科學原則從來沒有成為大陸人民的學術營養資源,自然科學的社會認證更是無從談起,社會科學缺少了最基本的事實支撐,社會理性處於全面缺失狀態。於是,就產生了這樣一個後果,在所謂權威部門的說教下,「科學」(在大陸主要指自然科學)被當作唯一和絕對真理的等價物,成為大陸人民真正的「迷信」(所謂迷信,就是未經多方選擇而產生的盲目信仰,包括盲目的相信和盲目的不相信),更可怕的是,甚麼是科學,甚麼不是科學,也是由中共說了算,所以,實際上大陸人民迷信的最高真理不是科學,而是中共,這是多麼可怕的結論!!!此為其一。

二,關於社會事件的評判,中國大陸缺少最基本的公平體系。法院本是一個國家體現公平原則最重要的公共社會部門,然而在中共統治下,法院卻只是一個打著偽道德旗號、批著法律外衣來迫害民眾的專制權力機構。在法院審案中,所通行的標準不是「多方認證原則」,而是「權力關係原則」,於是官官相互、權錢交易、吃了原告再吃被告,於是冤假錯案層出不窮、冤民上訪源源不絕,司法不公就像被污染的水源一樣將其污水流遍了社會的每一個角落。在一些事關政治問題的敏感案件上,甚至連權力關係原則都會失效,而要讓位於更加偏激的「政治立場原則」,比如說在處理只有中共這樣的專制社會下才會存在的政治犯問題上,從來都是依據政治立場來審理斷案,憲法法律要麼被扔在一邊,要麼隨時制定一個偽法律條例來作為政治迫害的「合法」外衣,至於這個條例有沒有道理、合不合邏輯、與憲法大綱是不是相牴觸,對中共來講是根本無須考慮的。只要取消了社會正常的多方立場的存在狀態,使國民失去多方狀態下的正常選擇和判斷,中共這個單獨的一方就可以任意把自己的立場和觀點強加於國民身上,使國民不得不接受他這方唯一的說法。在中國大陸,對於社會事件的評判,無論是法院斷案、還是公眾的社會測量,都已經習慣於以政府的立場和理由來作為自己的立場和理由,早已經不知道甚麼叫做社會公平,甚麼是真正的社會認可。

比如,法輪功到底有沒有錯,應該基於「多方認證的原則」來鑑定,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既然聽了政府的宣傳,也更應該聽一聽法輪功學員自己的申辯聲音,這是最起碼的判斷準則。但是,大多數大陸民眾卻幾乎無視這個基本社會規則的存在,只是一廂情願的相信政府的片面詆譭之詞,卻把法輪功學員合法的申辯行為當作擾亂社會,干擾了他們的正常生活。高智晟以一個律師的身份履行了基本的司法程序,對法輪功學員的社會行為及生存狀態進行了詳細的實際調查,為社會提供了一份來自獨立第三方的有關法輪功問題的真實調查報告,但是這個調查報告不但沒有進入公眾的社會測量視野之中,連高律師本人都因此被特務跟蹤迫害,最後被秘密抓捕判刑。在法輪功問題這個涉及7千萬人的基本社會權利、牽連幾億人正常生活的重大社會事件的判斷上,中共連最起碼的司法原則都不願意承認,而失去了基本判斷準則的普通群眾至今仍然沒有機會認識到法輪功遭受政治迫害這個重大的基本「社會事實」,大陸民眾因此在這個問題上產生了嚴重的社會分裂,只要是為法輪功說幾句公道話的,都一概不加分析的被斷為「思想有問題」、「受了迷惑」,被當成不正常的人看待。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面是政府繼續惡意欺騙民眾而擴大著已經形成的嚴重社會分裂,另一方面卻是聽見政府在台前高唱著建設和諧社會的淫靡小調,真不知中共政府還知不知道世界上還有廉恥這兩個字?而那些從事和諧社會理論研究的所謂社會科學領域的「專家學者們」,在脫離如此重要的「基本社會事實」的前提下,打算靠甚麼來構建和諧社會理論大廈的堅實基礎,真是一個叫人想破頭皮也想不通的問題!

三,關於社會現象的學術研究,中國大陸只允許存在一個思維前提,只允許用一個角度進行研究,那就是馬列主義世界觀。而馬列主義世界觀卻是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最淺薄、最偏激、最無恥、最不講道理、最不符合道德的偽哲學世界觀(可參考筆者《伏魔十三式》系列文章),以此世界觀來看待複雜社會現象,無非是以小學生的思維去理解研究生的課程,它造成的後果就是一切高級學問都由於小學生不能理解而被其利用國家暴力強制剷除,另一方面,以此唯一的角度去理解複雜社會現象,取消了社會問題的「多角度研究狀態」,必然看不到社會問題的全貌,最終使其結論嚴重偏離社會事實。

中共在社會科學、哲學領域強行推行馬列主義,否定了東西方所有的傳統學術精華和宗教信仰,以狹隘的政治立場(實質就是惡黨的利益原則)取代了正常的學術研究,完全改變了學校以培養自由人格和自由學術為目標的教育模式,使中國大陸在社會科學領域不但沒有基本的學術自由,就連真正的社會科學的學術都不復存在。從小學到研究生,幾十年的馬列主義的灌輸下,中國大陸的大學生大多不知道甚麼是基本人權、甚麼是民主制度、甚麼是言論自由、甚麼是信仰自由等等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觀和基本理念,取而代之的是中共強行灌輸的「人權是生存權」、「民主必然與專政統一」、「沒有絕對的自由」……等等,很難想像,在這樣的「高學歷群體性無知」的社會環境下,能產生出甚麼正常的社會科學研究成果。更為嚴重的是,中共對於歷史的篡改和歪曲,使公眾至今都不能讀到一部真正的近現代史教材,對於60年多前中華民族偉大的保家衛國的抗日戰爭,中共控制下的主流媒體及教育部門依然強詞奪理的認為由於共產黨領導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才贏得了抗戰的最後勝利。有關近現代史的學術研究是中共政治壟斷的重要領域,如果以中共的立場出發繼續歪曲歷史就有機會獲得「學術成果」,而稍有基本歷史常識的人反而會被認為「不尊重歷史事實」,如此顛倒黑白的專制教育,使人們沒有選擇餘地的「承認」了「歷史選擇了共產黨」、「共產黨使中國人民站了起來」、「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沒有共產黨中國就會四分五裂」 ……等等,歷史的現實聯繫就這樣被完全割斷了。一個民族如果連自己剛剛過去的基本歷史都不能瞭解,又能以甚麼姿態來面對現實、應付未來?正如以上所述的高學歷群體性無知,不僅大學生,就連大陸的所謂學者、專家、教授們,由於學術角度的偏激、單一,又有多少人能真正瞭解到這個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狀況的實際表現呢?所有這些領域公開發表的文章幾乎都是黨文化下一個立場、一個研究角度的產物,其結論與基本事實要麼相距十萬八千里,要麼是風馬牛不相及,詳細的情況就不想多說了。

以政治立場控制學術研究,沒有多角度的研究狀態,沒有基本的學術自由,使社會現象中一切最基本的「社會事實」都離我們很遙遠,因此,可以斷定,大陸「幾乎」所有的所謂社會科學、哲學(除了與政治離的遠的美學領域)都是偽學術、偽科學、偽哲學。而大陸當前越演越烈、勢如洪流般的學術造假、學術腐敗大潮,追根究源,其緣由也大概在此吧!

四,在公共社會信息的傳遞中,中共更是控制全社會的傳媒為自己一家獨有,使媒體失去了最基本的社會功能,而墮落為黨的喉舌,成為黨的看家狗。老百姓戲言:「新聞宣傳是條狗,整天蹲在大門口。黨叫咬誰就咬誰,叫咬幾口咬幾口。」可見,大陸的媒體已完全淪落為黨的政治工具,充當著為黨歌功頌德和鎮壓民眾、歪曲事實、製造恐怖氣氛的急先鋒。

在學術領域,中共阻塞了學術研究成果的正常社會認可渠道,取而代之的是利用媒體向公眾灌輸以自己的標準強行製造的偽學術,使之成為公眾不得不接受的「基本事實」。在重要社會事件的判斷方面,中共限制打壓民眾的「社會調查」權利,通過控制媒體向公眾灌輸以自己單方立場下的對事件的歪曲判斷,從而也取消了正常的「社會測量」過程,使公眾不但喪失了對社會事件的獨立評判權利,也喪失了對社會事件是非曲直的正常判斷能力。 50多年來,中共統治下的宣傳機構撒謊成性、謊話連篇,在很多重大問題上,老百姓喪失了最基本的公共信息知情權,它造成的後果就是,老百姓對最基本的社會事實一無所知。比如,對於大躍進中餓死4千萬人的那場人禍,民眾在媒體上看的是「三年自然災害」;對於文化大革命的反思,民眾在媒體上看到是「毛澤東好心做了錯事」;對於六四事件,民眾在媒體上看到是「社會出現動亂、暴徒殺害軍人,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必須開槍鎮壓」;對於法輪功事件,民眾在媒體上看到是「法輪功殺人、投毒、自焚、投靠外國反華勢力、干擾電視節目、破壞法律實施」;對於2千萬的三退大潮,民眾在媒體上看到是「外國媒體造謠」……等等。

媒體的控制,信息的壟斷,不但阻礙了民眾對重大社會事實的瞭解與認識,也使民眾的思維方式、思維習慣、價值觀念產生了嚴重的畸變。在對待中美關係、台灣問題、中俄關係上,民眾一如政府的口徑,絕對一致的反美親俄、支持中共的專制制度對台灣的民主制度的統一,甚至不惜武力攻台。在這些問題上,民眾已經完全不知道,美國是我們的朋友,而俄國是我國最大的敵人,此乃敵友不分;完全不懂得,台灣是中華民族的命脈所繫,而大陸已經被馬列民族所侵佔、所毀壞,這叫是非不辨;只知道仇日,卻不知道仇共,只知道日本的侵略,卻不知道共產黨的侵略,只知日匪殺了我們2千萬,卻不知道共匪殺了我們8千萬。可見,在一個社會常識如此貧乏、社會事實如此空白的人群中,在異常貧瘠的社會土壤裡,社會科學的種子又如何能夠獲得充足的養分而生根發芽呢?

總結

在中共統治下,由於形成基本社會事實的渠道幾乎都被堵死,因此大概的可以這麼認為,在整個大陸基本沒有社會科學,也基本沒有社會科學中的真知灼見,無論是學術界對社會問題的研究、還是普通民眾對社會信息的辨別,一切都被單方的黨文化政治立場所壟斷、所控制,大部份社會科學領域的理論與說教、謊言與謬誤都是基於狹隘政治立場下的偏激產物。而真正做社會科學研究的學者,其著作要麼被禁止出版,要麼只能在海外出版。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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