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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有「疑」 15萬補助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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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其豪、胡守得/綜合報導〕1字之差,差15萬元!台北縣石門鄉87歲老翁潘萬財燒炭取暖不幸身亡,家屬因法醫開具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在死亡方式欄勾選「意外」,又加註「疑」字,導致家屬無法向公所請領喪葬補助費15萬元。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繆卓然表示,潘姓老翁只能排除他殺,死因則無法判斷,因而在相驗屍體證明書上加註疑字;有關家屬聲請狀,已於本月20日正式發文函覆,並檢附法醫意見正本,絕非草率以便條紙回覆。

死者家屬說,潘萬財與妻子2月26日晚上睡覺時,半掩房門燒炭取暖,隔天上午卻發現2老呈現昏迷,送醫急救,潘萬財仍告不治,警方報請士林地檢署相驗。

死者兒子潘阿國說,他們拿法醫束恒新開具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向石門鄉公所請領喪葬補助費,公所承辦人員發現法醫在死亡方式一欄,勾選「意外」,再附加一個「疑」字,就因為「疑意外」,而非「意外」,導致家屬領不到15萬元。

家屬擬聲請狀向士檢質疑若非病死、自然死,又無他殺嫌疑,應為意外死亡,但士檢日前回函檢附法醫相驗意見,死者在住所燒炭,死亡方式不宜改為「意外」,家屬認為司法人員草率行事,欺負民眾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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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典

行政相驗:

針對非犯罪死體的檢視。

法源:醫療法施行細則。

執行者:醫師、衛生機關(如,衛生所主任)。

司法相驗:

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如,刑案、車禍、災變、意外死亡等)。

法 源:刑事訴訟法。

執行者:檢察官會同法醫、醫師或檢驗員。

(記者黃其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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