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日訊】3月27日下午,杭州市上城區法院在律師未能出席的情況下以『利用邪教妨礙法律實施罪』一審判處池建偉先生三年有期徒刑,對此我們表示強烈譴責!
在池建偉先生一案中的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諸方面均存在嚴重錯誤,對此李建強律師在法律上已做了強有力的說明,這也是公檢法機關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之所以『強行起飛』,無非是中共當局欲借此審判昭示國內的民運人士遠離法輪功,否則池建偉先生就是你們的下場!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在此,我們強烈要求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糾正上城區人民法院的判決,迅速無罪釋放池建偉先生!
中國政治及宗教受難者後援會
2007年3月28日於澳大利亞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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