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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財部:金飾工錢未免稅 需依法開立統一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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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三日電)黃金價格居高不下,民眾購買黃金或金飾,往往要付出不小代價,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天表示,雖然銀樓珠寶業者銷售黃金條、塊、金飾等,可免徵營業稅,但購買金飾的「工錢」,還是得開立統一發票,報繳5%營業稅。

國稅局指出,許多民眾在購買金飾時,總是比較著重業者開立的成色、重量,與價格保証書,忽略銀樓珠寶業者也是營業人,依法應於交易時開立銷貨發票給買受人,尤其,珠寶及黃金多為高單價物品,且消費者多用以餽贈他人、保值或投資,常使得心存僥倖的銀樓業者有漏開發票機會。

國稅局說明,銀樓珠寶業者銷售黃金條、塊、金飾等,雖依規定免徵營業稅,但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申報免稅銷售額。而且,金飾的加工費,也就是俗稱的「工錢」並未免稅,應開立統一發票報繳5%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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