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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重判 家屬律師早在意料但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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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二十三日電)南迴鐵路火車出軌案,被告李泰安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李泰安的家屬和律師表示,早在意料中的事,不過無法接受;李泰安的父親李聚寶說,「應該給我們一個能接受的理由」,妻子吳春芳也說「一定要上訴」,律師吳漢成則說,「一切等二審再說」。

去年三月十七日晚上八時八分,由台東開出的九十六號莒光號列車,原訂晚上十一時十二分抵達高雄,在晚上九時四十六分行經屏東路段時脫軌,越南籍的陳氏紅琛送醫後死亡,警方懷疑陳氏紅琛的丈夫、鐵路局員工李雙全涉嫌詐領保險金謀財害命,李雙全於二十三日清晨自縊身亡。

專案小組懷疑李雙全的胞兄李泰安是共犯,去年六月二日將李泰安收押。檢方和屏東地方法院將近一年的偵查、審理,今天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重刑,汙點證人黃福來六個月有期徒刑。

李泰安的父親李聚寶、母親李廖梅、妻子吳春芳、律師吳漢成全部沒有到庭聆聽。

李聚寶和吳春芳上午準備了豬腳麵線,期盼李泰安交保。下午三時許,李廖梅和往常一樣,在住家前擺了香案祈福,李聚寶和吳春芳則守在電視前,等待屏東法院的判決結果,兩人顯得相當焦慮,李廖梅更是緊盯電視。

判決結果出來後,吳春芳眼眶逐漸泛紅,李聚寶和李廖梅則心情起伏不大。李聚寶平靜的說,「法官是以什麼理由判決這麼重?」、「這種判決不適合」、「為什麼只聽黃福來的說詞?」、「沒有犯罪沒有必要判這麼重」。

李聚寶說,他對司法沒有預設立場,但是這種社會矚目的案件,應該追查的清清楚楚,給我們一個能接受的理由;這種判決結果和我們預期的差不多。

吳春芳也說,判重刑早在預料中,「一定上訴到底」。律師吳漢成表示,從一開始審理時法官的態度,就能預期判決結果,他早已準備好上訴資料,等收到判決書後,會依判決內容再補些資料上訴。


南迴鐵路火車脫軌案二十三日宣判,始終保持沉默的李泰安母親李廖梅,看到法官判處李泰安重刑時,不發一語,始終緊盯著電視,心情顯得沈重//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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