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勝訴 浙江洞頭政府無視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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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今天(25日)早上,浙江溫州洞頭縣政府無視省高院的判決,帶著公安、交警、消防等有關執法人員數10人,對該縣小三盤村291戶漁民賴以為生的土地進行強行施工。

據當地村民投訴,今天當地下著大雨,當局來了數10人,首先把一條通往工地的路鏟掉,公安、交警穿著雨衣,將另一條路連車帶人堵住路口,不讓群眾接近,對他們的土地進行強行施工。

5月21日,當局下了通告:「不准民眾進工地,這裡是縣重點工程。」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當地村民自發到工地靜坐,阻止他們開工,只要施工隊伍過來,村民就敲響鑼鼓,村民就會趕來聲援。

但在昨天(24日)晚上,有2位村民被當局抓去審問,要村民說出「誰指揮敲鑼鼓」,但村民不理會當局這種非法審問,最後問不出結果,1小時後把他們放了。

自2002年開始,洞頭縣政府與開發商勾結,企圖霸佔該縣小三盤村291戶漁民賴以為生的一千多畝灘塗。縣政府收回屬於漁民的灘塗使用權,僅給漁民每畝350元的補償,而轉手以每畝九萬元的價格賣掉。

為了生存,291戶漁民起訴了洞頭縣政府及溫州市政府,經過四年集體維權,今年2月份,小山村「民告官」案子終於判決,浙江省高院二審判決洞頭縣政府違法徵地,並勒令將漁民要求賠償的訴訟發還溫州中院重審。

村民陳先生表示,老百姓非常理性,和他們宣傳廣東某領導的3句話,「沒有辦好手續或手續不完備的不准施工;沒有就徵地補償達成協議的項目不能開工;補償款沒有給老百姓兌現的不准施工。」省高院也判決了,是政府違法,土地使用權是老百姓的,它們還強行施工。

陳先生說:「徵地手續沒辦好,還沒有安排好老百姓的生活,集體的財產都應受到法律保護,村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村民沒辦法生活下去,就強行施工,這很卑鄙。」

原浙江溫州洞頭縣副縣長林炳長為了幫助漁民維權,奔走在全省各地,帶著小山盤村291戶漁民進行維權活動,他自己掏錢幫助漁民打官司,為漁民請律師、請記者,動員各種力量與洞頭縣的腐敗官員抗爭,而遭到當局的迫害。

今年1月22日,林炳長被中共當局以「偷稅罪」逮捕,3月16日以「取保候審」獲釋,4月19日法院裁定准許洞頭縣檢察院撤回起訴。

林炳長表示,雖撤回起訴,他到監察院要判決書,說退回公安局,公安局說還沒報上來,這等於長期審查。表示他不能發言、不能隨便講話,但他還是要講,反腐敗沒錯,維護老百姓權利沒錯。首先應該把老百姓問題解決好才能施工,這是政府無能的表現。

村民初步獲得勝訴,表示要向縣政府追討合理賠償,但雙方協商多次,村民提出的最低要求,給村民每戶每月398元人民幣的補償,但當局不同意。

村民表示,他們根本不理,大家無奈,村民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大家要吃飯,要生存,要施工就要給村民補償,村民願意和解,但當局沒有善意。

現在當局無視省高院判決,還繼續違法侵犯村民的合法權益,村民希望通過媒體在網路上呼籲,希望當局給予失地農民合理補償和保障,盡快解決失地農民的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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