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縣人口逾2百萬準用直轄市法規 財部:影響重大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四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地方制度法第四條及第七條」修正條文,內容為縣人口超過200萬準用直轄市法規。財政部表示,修正案通過,雖僅台北縣準用,但將牽動其他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支變化,影響重大,將邀集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作通盤瞭解後,進行全面性評估,並研擬因應方案。

立法院在今天三讀通過國民黨委員蔡家福等提案的地方制度法第4條及第7條修正條文,明定縣人口聚居達200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可準用財政收支劃分法有關直轄市稅課收入劃分規定。

財政部表示,目前因縣轄下另有鄉(鎮、市)為獨立的財政層級,縣與直轄市在稅收劃分方面存在諸多差異之處,例如屬國稅的遺產及贈與稅,屬地方稅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契稅及娛樂稅等在稅收劃分均有不同。

另外,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方面,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各有不同分配比例,且分採不同公式進行分配。

財政部指出,縣準用直轄市稅課收入劃分規定,涉及鄉(鎮、市)是否仍為自治團體及獨立財政主體及是否將影響北、高兩直轄市及其他縣 (市)稅收分配等諸多問題,尚待進一步釐清,在立法院通過修正案附帶決議也有相同論點。

因此,這項修正案將牽動其他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支變化,影響重大,財政部將邀集相關機關及地方政府作通盤瞭解後,進行全面性評估,並研擬因應方案。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