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修正 狄鶯指法律這樣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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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蓉台北五日電)最近轉戰主持界,創下高收視率的狄鶯,談到立法院通過民法修正篇婚姻法,結婚必須於戶政事務所完成婚姻登記,才算有效,她覺得法律這樣才合理,也呼籲女人當自強。

即將於七月九日再度結婚的狄鶯表示,女人要對自己有信心,不要笨到男人說不登記,就委屈自己,私下哀怨偷哭,不去登記結婚,要不然就不要嫁。

狄鶯還透露,「當初與孫鵬結婚時,也有公開儀式宴客,還有去登記,只是當時自覺不紅,所以才席開六桌。」

對於和孫鵬二度結婚,她說,其實說要去關島結婚是孫鵬,七月九日要宴客的也是孫鵬,婚禮的一切都是孫鵬忙著張羅,如果孫鵬不想結婚,她一個人也可以過得很好,她最大的靠山不是兒子,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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