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技實驗 星草擬科研個人資料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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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康世人新加坡七日專電)計劃以多元種族背景吸引跨國藥廠設立新藥實驗場所的新加坡,今天擬定生物道德法律指導原則,規定科研人員必須對參與科研實驗者的個人資料嚴加保密,如果違法洩密,將面對監禁或罰款,這項指導原則已為新加坡衛生部採納,正據此著手草擬新法案。

新加坡衛生部預計採納「生物道德諮詢委員會」草擬的新指導原則,並著手草擬新法案,為因公共醫藥政策而收集的個人病歷資料,制定管制框架,明定哪些狀況下可以或不可以公佈個人資料。

衛生部預計在今年中完成法令草擬工作,並徵詢大眾意見。

新加坡為尋找產業替代因中國磁吸效應逐漸萎縮的電子業,積極吸引國際藥廠和生物科技公司到新加坡設廠與設立研發中心,放寬生物實驗相關法令,計畫以新加坡多元種族的背景,成為新藥的試驗場所。

在相關經濟誘因之下,新加坡有愈來愈多民眾參與相關生技科研實驗,為了確保參與者的個人資料不會外洩,因此生物道德諮詢委員會宣佈,必須建立指導原則,使個人資料獲得妥善保護,建立民眾對科研工作的信賴。

生物道德咨詢委員會副主席李興鼎表示,這項指導原則是要確保所有個人資料受到保護,有關健康的資料就不會和個人產生關聯。

委員會也建議,科研人員必須對參與實驗的人士解釋有關的實驗和涉及的風險,並須得到對方的同意。

此外,委員會也建議,科研人員也必須採取措施,防範相關個人資料被洩漏或偷竊。參與科研實驗者,也能在任何時候且不需要解釋的情況下,退出研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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