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委說:上訪沒戶口寫個東西讓你去美國

制止調戲遭誣陷 上訪未果丟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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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訊】2007年5月6日,湖北襄樊楊澤蓮來到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見 湖北訪民結伴到達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向我們講述了因遭襄樊公安局非法關押57天而上訪6年,最終成為沒有戶口的中國公民。

制止調戲遭誣陷

楊澤蓮是谷城縣謝彎鎮何彎村三組村民。1989年,17歲的楊澤蓮到百里之外的襄樊打工。1997年,她利用打工收入節衣束食在襄樊市樊城染區印廠家屬院開了一家理髮店。其月收入均在2000元左右。

2000年8月5日,一個叫高偉的男子到她店裡調戲她17歲的劉翠娥小姑娘。楊澤蓮制止引起高偉不滿,並用椅子打爛了很多她店裡的東西後,高偉又用椅子去砸楊澤蓮的時侯,楊澤蓮正在用剃鬚刀給顧客郭山紅刮鬍子,揚起右手擋了過去,將高偉的衣服劃破了。

楊澤蓮見狀跑到隔壁電話報警,高偉威脅不許報警,見楊澤蓮依然堅持報警就跑掉了。

2000年10月,漢江派出所的董祥安,張承華,楊艷,周立罡等4人開警車將楊澤蓮帶到派出所說要她去做筆錄,未做筆錄卻以她是外地人為由將她無理關押,並問她要了2500元才放她出來還不給她寫收據。事後,她多次去漢江派出所要收據沒要到。2000年11月28日,江派出所才給她開了一張暫收條。

關押57天,沒有任何手續

高偉曾數次向楊勒索一萬元,楊每次都到漢江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不管,2001年4月10日去派出所找所長劉躍康希望派出所能還她的2500元。派出所的羅志成將她拖到在地拖了10多米,導致她左腳大拇指骨折。2001年4月13日,漢江派出所派人把2500元錢還給了她。

2001年8月13日上午10點,楊澤蓮去找漢江派出所劉躍康所長討說法被拘留,楊澤蓮始終拒絕簽字,其後刑警隊中隊長杜澤良和羅志良拒絕給她拘留證。

在看守所關押期間,看守所獄警的餘力對楊澤蓮說:你要不東告西告,也不會把你弄進來。

而辦案羅志成警官則多次前往看守所要楊澤蓮承認自己故意劃了高偉2至3刀。楊始終堅持說:「我是自衛,只劃了他一下,你可以去找在場的其他人調查。」

楊澤蓮在看守所裡被關押的57天後,羅志成警官到看守所把楊澤蓮領出來,卻不給釋放證明,楊要了很多次至今也沒要到。

200元治療費 算[特勤費]

2002年5月21日,楊向樊城區法院提起訴訟,:1,要求追究樊城區公安局無辜關押她57天的法律責任。2,要求追究羅志成警官致她傷害的法律責任。 3,要求樊城公安局撤銷故意傷害高偉一案。。樊城市法院立案廳的馬新元卻告訴她和代理人夏冬雲說,幾個事不能一起立案,只同意受理羅志成傷害案。樊城區法院馬新元庭長的做法與國家法律相違背,由於楊澤蓮勢單力薄,終被法院以舉證不力而敗訴。

2002年5月21日,公安局賠償楊澤蓮200元治療腳傷的錢,但公安局在訴訟過程中,卻說成是『特勤費』。2002年7月9日,樊城區公安局給了楊澤蓮2000元作為她被無辜關押57天的賠償,但條件是要她撤回賠償申請。

沒有戶口的中國公民

從2006年2月起,楊澤蓮才開始去北京告狀上訪,多次被當地警察用警車帶回去。

2006年6月8日,襄樊公安局樊城區公安分局以楊澤蓮多次在北京使館區,聯合國駐華機構、中南海、天安門等地非法上訪而拘留7天。後來,又把她關到鹿角門居委會,三班24小時看管,直到10月12日她自己逃出來為止。

2007年2月,楊澤蓮獲悉,當地屏襄門派出所已把她的戶口下了,而漢江派出所又不給她上戶口,讓她成了沒有戶口的中國公民。

楊澤蓮感到很納悶,想起自己的伯伯是美國公民,便去找樊城區公安局局長和政委商量:你們不給我上戶口,我要去美國。

胡陪喜政委笑著回答她:寫個東西我就讓你去美國,但是不能長期居住。

採訪結束時,楊澤蓮告訴我們還要去北京上訪,直到問題解決。

文章來源:六四天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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