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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使用盜版軟體 小心觸法遭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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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九日電)一項調查發現,近七成企業主想盡辦法節省經營支出,其中竟有52%以使用老舊硬體設備以及盜版軟體來節流,台灣商業軟體聯盟主席宋虹媞表示,過去七成檢舉使用盜版軟體案,都是由離職員工提出,企業主小心得不償失,東摳西省賠得更多。

104市調中心調查發現,69%的老闆都會想盡辦法節省支出,但有52%的老闆以使用老舊硬體設備以及盜版軟體來節流,47%節省文具、衛生紙等耗材限量,31%限制電話通話時間。

從員工的角度來看,78%的受訪者認為老闆東摳西省只省了5%以下的經費,顯然大部份上班族不認同老闆的節流方式;受訪員工表示,有89%認為老闆不該省員工的薪資和獎金,61%不該在電腦軟硬體方面節省,37%認為不該省購買電腦軟體的經費。

87%員工認為節省薪資獎金會造成員工向心力不足,62%認為硬體設備不佳,造成電腦速度緩慢,也有礙軟體升級。

宋虹媞指出,根據商軟聯盟的調查,企業內平均一台電腦內有10.7套商用軟體,若被查獲非法重製並使用盜版軟體,依著作權法第88條的規定,若被害人不易證明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以每種軟體最高一百萬元酌定賠償金額,平均10套軟體,罰金最高可能超過千萬元。

宋虹媞說,過去檢舉企業使用盜版軟體案有七成以上來自離職員工,由於老闆東摳西省,苛扣員工該有的福利,結果最後遭檢舉,不但要賠償軟體商損失,還要擔負刑事責任,而且離職員工還會具狀向縣市政府勞工局提告違勞工法令,省不了幾個錢,卻惹來一堆麻煩,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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