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起訴前紅色高棉頭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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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羅裡伯恩2007年6月13日金邊報導)由柬埔寨和聯合國任命的法官小組批准了起訴前紅色高棉領導人的基本程序,這些領導人對70年代後期將近兩百萬柬埔寨人的喪生負有直接責任。在暴行發生三十年後,這項協議為期待以久的民族屠殺審判開闢了道路。

為期兩週的柬埔寨和國際法官小組會議結束後,關於管理紅色高棉法庭日常運作章程的協議最終達成。星期三的宣佈結束了長達近12個月的拖延和爭執。這些爭執可能導致整個審判偏離原定程序。

爭執起源於一系列問題,包括受害者在審判中的角色,是否允許 外國辯護律師出庭等。海倫賈維斯是特別法庭法官小組發言人,該小組的正式名稱是柬埔寨法庭特別審判組。

*法庭的特定結構獨一無二*

海倫賈維斯說:“整件事情歸結於一個困難,那就是,特別法庭需要在柬埔寨法律找到它的基礎,但是這個法庭的特定結構是獨一無二的:我們有聯合調查法官、聯合檢察官、審前會議、還有法官決策所遵循的絕大多數準則。這些都是獨一無二的,因此要安排怎樣讓柬埔寨法律在這個特定結構中正常運作,進而確保審判達到國際標準,這些都是非常困難的。”

儘管協議已經達成,還是有人警告說不可預見的法律障礙可能會妨礙審判過程。

特別法庭的辯方支持小組的負責人魯珀特斯基爾貝克表示,一些新規定可能難以同公平審判的國際準則相接軌。他說辯護律師可能會在訴訟程序中提出這些顧慮。

但是特別法庭法官小組發言人海倫賈維斯卻認為,關於新規定的協議表明法庭建立在牢固的基礎上。

*從未期望審判過程順暢無阻*

賈維斯說:“我們當然知道這是個複雜的程序,我從沒期望過審判過程暢通無阻,肯定會有阻礙存在。但是我們堅信,因為大家一致同意採用一些內部規定,而且法官經過適當的考慮和長時間的討論,所以法庭將有一個非常牢固的基礎。”

特別法庭是模仿自1890年至1954年治理過柬埔寨、越南和老撾的法國法治體系建立的。

根據法國的體系,聯合檢察官需要在幾週內提交引言性陳述。屆時法庭審判程序將進入司法調查階段,調查官將開始複審收集到的證據。

第一名被告最早將於2008年初出庭。

在柬埔寨政府和聯合國開始談判十年後,柬埔寨紅色高棉法庭於去年正式成立。紅色高棉是一個極端的毛澤東主義運動,它1975年奪取柬埔寨政權,於1979年被趕下台。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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