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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甸:台灣應參考加國移民政策 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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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九日電)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今天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台灣移民聯盟合辦新移民座談會,彙整加拿大經驗,包括移民管理建立在透明與公平的基礎上、打擊人口販運但給受害者合宜考量、尊重移民主體讓新移民融入社區,提供研擬中的台灣移民法參考,使立法能符合新移民的需求。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移民處處長黎幗兒座談時說,加拿大聯邦政府在移住民人權保障的基本政策,是政府在移民管理上必須對國家經濟發展與人民福祉負主要責任,並保護疆土,確保民眾與國家安全。

世新大學教授夏曉鵑表示,加拿大憲法明文規定移民與公民是平等的,因此移民管理透明與公平的提供移民者最大保護。台灣政府則常把「人權」立國當口號,最近又宣佈七月一日起全面換發IC晶片卡,不僅植入個人資料、臉部特徵及指紋,未來還要配合入出境通關的生物辨識系統,可見台灣新移民沒有人權,不像加拿大政府讓移民者瞭解自己權利,並可站出來爭取權益。

人口販賣在加拿大是重大犯罪,需課以重罰,尤其是對抗跨國犯罪。曾任加拿大外交官的移民律師金莫瑞Murray King指出,加國義不容辭要預防、抑制、打擊人口販運,但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去年六月宣佈對於人口販賣的受害者提供庇護、諮商、醫藥及物資協助,並依狀況發給臨時、較長或永久居住許可。

政大教授廖元豪說,台灣政府對於無論合法或非法移民幾乎都以罪犯看待,外籍人士居留證逾期一天就得立刻出境,不然就進安置所;加拿大政府至少給予這樣的非移民者一百八十天寬限。兩國差異太大了。

移民加拿大二十七年的亞伯達省移民官雷頓女士Mahenaz Layton說,管理新移民要尊重其人權及工作權利,更要使融入社會,使其深度投入能促進經濟發展、帶來無限產值。所以新移民初到亞伯達省就及時提供經濟、社會、醫療、文化、教育、娛樂及生活適應等服務,也尊重其傳統文化,移民服務都由聯邦政府出資。

伊甸基金會新移民發展處總幹事張來好表示,加拿大是一個典型的移民國家,已有一百三十八年的管理移民經驗;相較台灣短短幾年大量湧入新移民,加拿大的移民經驗實在是很好的典範,台灣應學習加拿大尊重人權的移民法源及政策,而非以防堵或歧視的態度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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