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13日訊】為了騙取工作成績,大陸網上追捕逃犯的工作,往往演變成「自己上網、自己抓逃、自己撤銷」。據《南方週末》報道,上月21日,浙江一家建築公司員工王金偉,被東陽市江北派出所警方以通緝犯的罪名從家中帶走。
「警車呼嘯著開出了村,很惹眼,村裡人議論紛紛。」王金偉被東陽市江北派出所的民警「請」進了派出所,「沒收」了手機、錢包,接著做筆錄、關押。
由於王金偉辯駁得振振有詞,江北警方再次在網上核實其犯案內容時,卻發現有關信息已被「撤銷」。網上資料顯示:王金偉於2007年6月15日已被成功「抓獲」,抓獲地點是「鎮江京口區周家莊106號」,抓獲單位就是在逃信息的登記單位——鎮江九里街派出所。
派出所於是向九里街方面查詢,得到的答覆卻是「資料輸入出現錯誤」。九里街公安並稱,早前王金偉到該派出所進行指紋信息庫更新程序,但由於資料輸入錯誤,將王金偉的名字登錄在通緝犯名單中。
然而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專家說這個理由難令人信服,九里街警方並非「資料輸入錯誤」,因為事後網上仍稱王金偉是九里街派出所成功抓獲的通緝犯,即使是「輸入失誤」,但也不妨礙該派出所「抓獲通緝犯」的數量。
據大陸公安部的統計,2006年,全國共抓獲各類在逃人員26萬人,2005年,這一數字是23.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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