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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步共識 國民年金採社會保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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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六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國民年金法草案」,初步共識依照行政院版本修正,主要採社會保險制,一般保險人月繳新台幣六百七十四元,只要繳滿四十年,估計每月可領全額年金八千九百八十六元,一直領到死亡為止。

立法院朝野協商國民年金法草案,由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淑英召集,參與協商者代表有民進黨籍立委王榮璋(不分區)、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桃園縣)、台灣團結聯盟黨籍立委林志嘉(不分區)及賴幸媛(不分區),已初步達成共識,細部條文修正後將在十八日再次召集朝野協商簽字。

朝野初步達成共識,國民年金法草案採取社會保險制,第一年保險費費率為百分之六點五,保險費為一千一百二十三元,由政府負擔四成,民眾負擔六成,因此民眾每月繳交六百七十四元,只要繳滿四十年,估計每月可領全額年金八千九百八十六元。

此外,身心障礙者經評估沒有工作能力者,基本保證年金為每月四千元。而年滿六十五歲以上老年人,基本保證年金則為每月三千元。

國民年金開辦第一年,以勞保投保薪資第一級,即基本工資一萬七千兩百八十元為月投保金額,費率為百分之六點五,每兩年費率將提高百分之零點五,上限為百分之十二,而國民年金給付標準,也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月投保金額。

朝野初步共識,年滿二十五歲至未滿六十五歲,未參加軍公教、勞保,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都必須加保,但國民年金採柔性強制加保,即不加保沒有罰則,只是不能享受國民年金的保障。

除此之外,國民年金財源籌措來自公益彩券盈餘、提高營業稅徵收率百分之一,以及公務預算等,且國民年金保險的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開辦日期為明年七月一日。

現在領有老農津貼、敬老津貼等其他津貼者,不會受到國民年金開辦影響權益,所有津貼將整併在國民年金法草案中,以老農津貼為例,假設老農津貼調整為六千元,國民年金法實施後,原領取老農津貼者,依法可領老年基本保證年金三千元外,仍可請領差額三千元,一直至死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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