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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步共识 国民年金采社会保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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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十六日电)立法院今天朝野协商“国民年金法草案”,初步共识依照行政院版本修正,主要采社会保险制,一般保险人月缴新台币六百七十四元,只要缴满四十年,估计每月可领全额年金八千九百八十六元,一直领到死亡为止。

立法院朝野协商国民年金法草案,由民主进步党籍立委黄淑英召集,参与协商者代表有民进党籍立委王荣璋(不分区)、中国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桃园县)、台湾团结联盟党籍立委林志嘉(不分区)及赖幸媛(不分区),已初步达成共识,细部条文修正后将在十八日再次召集朝野协商签字。

朝野初步达成共识,国民年金法草案采取社会保险制,第一年保险费费率为百分之六点五,保险费为一千一百二十三元,由政府负担四成,民众负担六成,因此民众每月缴交六百七十四元,只要缴满四十年,估计每月可领全额年金八千九百八十六元。

此外,身心障碍者经评估没有工作能力者,基本保证年金为每月四千元。而年满六十五岁以上老年人,基本保证年金则为每月三千元。

国民年金开办第一年,以劳保投保薪资第一级,即基本工资一万七千两百八十元为月投保金额,费率为百分之六点五,每两年费率将提高百分之零点五,上限为百分之十二,而国民年金给付标准,也会随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调整月投保金额。

朝野初步共识,年满二十五岁至未满六十五岁,未参加军公教、劳保,且未领取相关社会保险老年给付者都必须加保,但国民年金采柔性强制加保,即不加保没有罚则,只是不能享受国民年金的保障。

除此之外,国民年金财源筹措来自公益彩券盈余、提高营业税征收率百分之一,以及公务预算等,且国民年金保险的财务,由政府负最后支付责任,开办日期为明年七月一日。

现在领有老农津贴、敬老津贴等其他津贴者,不会受到国民年金开办影响权益,所有津贴将整并在国民年金法草案中,以老农津贴为例,假设老农津贴调整为六千元,国民年金法实施后,原领取老农津贴者,依法可领老年基本保证年金三千元外,仍可请领差额三千元,一直至死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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