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貪官夫婦 浙訪民「煽動、異常上訪」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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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浙江金華市婺城區秋濱街道邵姜村姜美英舉報西湖塘水庫法人代表兼邵姜村村支部書記潘志榮,涉嫌貪污西湖塘水庫污染、征地補償款,及其妻陳素琴採取欺騙手段非法佔地建房,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但當地政府多年來行政不作為。姜美英7.1進京上訪,被當局按煽動、異常上訪判勞教一年半,姜美英及家人不服,希望媒體曝光並還她公正。

按煽動、異常上訪判勞教一年半

據姜美英的姐姐介紹,因她們舉報的事實多年得不到當地政府的解決,今年6月她們與其他受害者商量再次進京上訪,7月1日她們剛來到天安門廣場就被抓,她得以逃脫,姜美英等則被關在儀化賓館地下室十多天,其間遭到毆打。

姜美英家人欲向法院起訴,但關押警察不讓本人寫委託書。7月20日金華市的一紙勞教書下達給姜的家屬,決定勞教姜美英一年六個月。根據為:7月1日早上,姜美英在北京汽車南站附近,煽動其他上訪人員集體到天安門廣場吵鬧,欲以此引起中央領導的重視。

勞教書中還指姜曾有「前科」:2007年3月30日和4月29日兩次在北京中南海地區異常上訪時被公安告誡;6月6日,姜到村民曹光奎家,煽動一起越級到北京上訪等等。


對姜美英的勞教決定書


對姜美英的勞教決定書


村民曹光奎否定金華市江南分局對姜美英煽動他去北京上訪筆錄的證明

村支書貪污污染、征地補償款

金華市婺城區西湖塘始建於清朝末年,是一個小二型水庫。此塘主要作為周邊村莊——王五元、邵姜、陸村、社路、秋高五村飲水及灌溉農田之用,傳承延續至今已有百多年曆史,西湖塘水庫依法應權屬集體所有。

村民對記者表示,自1991年起,隨著所謂改革開放的進行,西湖塘水庫周邊相繼出現了許多工廠,其中合成氨廠、各類化工廠的污染水經常排入該水庫,對五個村村民的飲用水及健康問題造成很大危害和長遠影響。

村民集體與工廠常有糾紛發生,經村幹部多次訴求,合成氨廠和化工廠近年來向西湖塘水庫賠償污染費及健康費69萬元,但最直接的受害人——五個村的村民分厘未見。

據邵姜村村民介紹,2001年當地政府在沒有公告,沒開村民大會通知情況下,強行將西湖塘水庫周邊五個村的部份土地徵收,國家給予1250萬元的補償,但五村村民只得到部份補償,有一百多萬元不知去向。

姜美英作為村民代表從2002年起不斷舉報上述村支書潘志榮涉嫌貪污兩項補償款。對此,金華市信訪局局長童善星答覆:「錢被分掉了,集體行為,不違法」。

姜美英針對這個答覆表示:「我依法上訪也不違法,為什麼當地政府非法拘謹我?我僅請求『審計公開,依法查處,依法追究責任當事人』」。

潘志榮之妻佔地建房

姜美英同時還舉報控告潘志榮之妻陳素琴,採取欺騙手段騙取佔地批文,並在所佔之地建房。據悉,陳素琴職業為教師,屬非農業戶口,自己在單位有集資房,根據現有的政策法規,其不具備在邵姜村申請批基建房的主體資格。


金華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信訪事項告知書

姜美英姐姐指出,金華市國土資源局經濟開發區分局對這一事實調查,予以確認:陳素琴批基建房違法,經調查,情況屬實。但該局卻主觀行政不作為,後經姜美英多方控告求訴,金華市政府雖然對陳素琴違法批基建房的批文給予撤消,但違法所建房屋至今未被拆除,對此姜美英死也不服。

姜美英姐姐還列舉當地政府對姜美英舉報告狀的制裁:

2005年12月1日,江南公安分局以「擾亂公共秩序」治安拘留7天。
2006年3月10日,婺城公安分局以「擾亂單位秩序」 治安拘留6天。
2006年10月1日,北京天安門分局以「非法攜帶危險物品」 行政拘留7天。
2007年2月6日,江南公安分局認定姜美英未按正常信訪途徑反映問題,擅自闖進金華市政府辦公樓主要領導辦公區域,擾亂了市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

邵姜村村民憤然指出,社會各體系的正常運行靠法律保障,法律靠誠信支持,目前的政府有法不依,那麼法為何用?如何實現和諧社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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