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不肖菲軍官勒贖台漁船 菲軍方震驚將徹查

【大紀元7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二十七日專電)台灣媒體報導有台灣人勾結菲國海軍將領勒索台灣漁船的醜聞,菲律賓海軍當局今天表示,對此毫無所悉,並承諾將立即徹查,如果經查屬實,將嚴辦涉案不肖官兵。

隨著涉案台灣籍男子許志宜昨天在桃園機場落網,台灣人勾結菲國海軍將領以「假扣船、真勒贖」方式詐取贖金的勾當,也被多家台灣媒體披露。

菲律賓海軍發言人巴科爾多中校表示,海軍總部還是第一次聽到這樣的說法;他立即通報海軍總司令卡倫薩少將,卡倫薩已下令海軍北呂宋軍區司令部以及憲兵司令立即展開調查。

巴科爾多告訴中央社記者說,菲律賓海軍歡迎台灣相關當局派人來菲聯手調查這項傳聞,但需透過外交管道進行交涉。

經海軍調出軍艦清單發現,台媒體報導所稱編號PG389的船隻確為海軍軍艦,船名為「BRP TeotimoFiguracion號」,但另一艘編號168的軍艦則未在清單之列,有可能是目擊者眼誤。

BRP Teotimo Figuracion號是一艘長七十八英呎、排水量五十點四噸的砲艦,艦上配有數門MK38型艦砲,許多台灣漁船就是被這艘砲艦截獲。

巴科爾多表示,如果查證報導屬實,涉案海軍官兵將被控以「行為不檢」的罪名,並接受民事法庭及軍事法庭的司法程序,絕不寬貸。

他補充說,菲國海軍軍艦的艦長經常不定期調換,而且艦長軍階是介於上尉至中校之間,因此應該不至於如台灣媒體所稱,有將級軍官涉案。

菲律賓漁業法規定,外籍漁船只要進入菲國海域,即視同非法捕魚,違法漁民可被科以十萬美元罰金,並沒收漁獲、捕魚器材及漁船。此外,漁業局也有權徵收最低五萬美元、最高二十萬美元的行政罰鍰。

緝捕越界捕魚的外國漁船本屬菲律賓漁業局的工作,但因漁業局人力單薄,因此主要任務為海上國防的海軍,以及負責海上救難的海巡署等兩機構,它們就是在漁業局的要求下投入協助保護菲國海洋資源的行列。

據了解,菲律賓海軍多會避免在海域重疊的地區執勤,只有在未申請捕魚許可證的外國漁船侵入十二海浬領海時,才會出動予以攔截。此外,海軍並不是專門追捕越界的外國漁船,以非法手段捕魚的菲國漁船同樣是海軍打擊的對象。

根據台灣媒體報導,檢警在偵辦漁船被扣押案時,意外發現菲國不肖海軍將台灣漁船當成獵物,原本只要新台幣六萬元的過路費,經過台灣不肖中間人「穿針引線」後,近年來水漲船高,最後竟然喊價到新台幣六百萬元至七百萬元才放人,讓東港漁民極為氣憤。

報導說,根據檢警調查,台灣人許志宜與菲國不少海軍將領組成海上擄人勒贖集團,在火焰山島「打獵」,分工相當細密,菲國除了海軍外,也有當地市府高層涉入,海軍出海的時候,甚至還配置「漁船辨識員」,並持衛星電話,隨時可與岸上聯繫,以方便向家屬談判、喊價。

報導又說,不少東港漁船主談到菲國海軍,都極為憤怒。有人說,以前真的被攔下來,付個幾千美元,意思意思一下,對方都能接受,不過近幾年有了大變化,菲海軍將領獅子大開口,一開口就是五萬美元、十萬美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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