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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畜牧屏東長治養豬場被環保局裁定停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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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三日電 )大統畜牧公司在屏東縣長治鄉的養豬場因繞流排放一年內限期改善二次未改善,被屏東縣環保局依水污染防治法裁定停養,大統畜牧今天表示,將提出行政訴願。大統長治畜牧場至今因廢水已被罰了近一千五百萬元。

大統畜牧長治養豬場已有三十五年歷史,是東南亞單場最大養豬場,目前有十一萬多頭豬,員工三百多人,全盛時期有十七萬多頭豬,員工八百多人。

大統長治場因是東南亞最大養豬場,民國七十六年環保署推動養豬廢水處理設施的設置時,各養豬場紛紛觀望大統的態度。

但大統動作緩慢,環保局在限期改善二次後,從民國七十九年七月二日開始,按日連續處罰一百七十二天,每天罰六萬元,一共罰了一千零三十二萬元後,大統興建的廢水處理設施排放的廢水才符合放流水標準。

之後,大統因廢水處理設施操作不善,排放的廢水經常不合格,惹得附近居民民怨,經常被民眾檢舉,環保局也時常前往稽查,從民國八十七年八月六日到這次被停養,大統一共被罰了三十八次,罰金四百五十七萬元,一次罰款或六萬元或十八萬,最高的一次是罰五十五萬元。

環保局表示,大統畜牧這次被裁定停養,主要是當初設置廢水處理設備時未考量大雨突增的水量負荷,且未依規定做好雨水、廢水分流措施及可能超量飼養豬隻產生的廢水量增加,導致養豬場遇大雨時就會發生廢水輸送溝渠無法容納激增的雨水和廢水,大量溢排至毗連的農田水利溝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的繞流排放情節。

環保局說,從民國九十二年開始,大統因繞流排放被罰了十三次以上,但一直未改善,去年八月、九月和十一月又被發現繞流排放廢水,今年五月又再被稽查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一年內經二次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規定者」的「情節重大」認定事證。

環保局六月二十三日函文作成「停養」的裁處,因考量豬隻已在場飼養和員工生計,於是給予文到一百八十天內豬隻出清的期限。

大統畜牧總經理邱茂盛表示,他們六月二十七日收到公文,今天下午公司開會決議,將改善排放水溝渠,並依規定在一個月內提出行政訴願,如果不成,再提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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