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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議約二度延期 高公局:延長時間可長可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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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十一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宣布,為爭取高速公路電子收費 (ETC)車上機 (OBU)更多優惠方案,高公局將再度延長與遠通電子收費公司議約時間,延長期限「可長可短」,預計一週內決定。

ETC 重為第二階段甄審,現有經營者遠通電子收費公司再度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

高公局原訂六月底與遠通電收完成議約,雙方一度對現有車上機公益方案「六百八十元滿百送」達成只繼續實施三個月的初步共識,但甄審委員會要求高公局延長議約,爭取更多優惠;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也批評高公局重新議約條件竟然比以前更苛,既然不夠公益, ETC不如收歸國有。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吳木富下午指出,在延長議約一個月期間,共召開十一次會,不過直到今天上午,遠通電收只提出新的信用卡分期付款方案,沒有提出更新的優惠方案。

吳木富表示,由於招商補充文件規定議約以五十天為原則,必要時可延長,高公局將在與財務和法律顧問磋商後,一週內決定延長議約的期限。

對於遠通電收批評高公局在延長議約期間不明白告知希望廠商提供的優惠期有多長,吳木富表示,優惠方案實施方式涉及遠通電收財務,廠商應該自行評估,不應該由政府喊價。他強調,遠通電收應該要回應民意。

高公局副局長歐輝政則表示,協議達成要兼顧各方反應,要尋求各方都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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