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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旅卡 將可在弱勢者商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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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邱燕玲/台北報導〕公務員每年消費上限達一萬六千元的國民旅遊卡刷卡金額,目前只限觀光局核可的風景區、形象商圈內國民旅遊卡特約店消費,相關單位決定開放國民旅遊卡,也可以在弱勢團體所開立的店面消費,原本協助振興觀光產業的國民旅遊卡,將成為公益團體重要財源。

內政部社會司司長曾中明說,弱勢團體定義目前規劃以身心障礙者開設的店面,例如喜憨兒烘焙屋、伊甸的庇護工場等,以及由勵馨基金會輔導女性創業的商店,至於哪些社福團體,弱勢到可納入觀光局國民旅遊卡核可範圍,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

九二一大地震後,發展出國民旅遊卡供公務員定額消費,協助振興國內觀光,因此目前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都位於觀光風景區、形象商圈內經過觀光局核可的旅館、農特產店、休閒農場、遊樂區店家,共有數萬家之多。

不限觀光商圈

日前行政院社會福利委員會建議,將弱勢團體開設的店面納入國民旅遊卡消費範圍,內政部與經建會、觀光局等相關單位已開會討論。基本上,未來開放弱勢團體可消費店面,地點大幅放寬,並不限於觀光風景區及形象商圈,弱勢團體在一般市區或鄉鎮內開立的店面,都可以向觀光局申請為特約商店。

國民旅遊卡發卡量達五十八萬張,每年高達七十五億多元消費額,幾個月前,部分社福及弱勢團體向行政院長張俊雄陳情,表示弱勢團體現在多慘淡經營,指國民旅遊卡如果能夠擴及弱勢團體,對於這些財務拮据的弱勢團體,將是一大福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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